[温家宝]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指标。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五年累计完成造林2953万公顷,治理沙漠化、石漠化土地1196万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万平方公里,整治国土面积18万平方公里。[03-05 09:22]
雾气弥漫的时刻,每一片清澈的蓝天,每一口可以让我们畅快呼吸的新鲜空气都变得前所未有地珍贵。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代表建议
合理利用生态补偿政策
江泽慧说:"包括森林、湿地、荒漠、草原等在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多种功能、价值和效益,尤其是具有突出的外部公益性,这决定了加大力度实施生态补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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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中国累计造林2953万公顷,治理沙漠化、石漠化土地1196万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万平方公里。
"抗击PM2.5等污染源已是国家层面的战役。期待各项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尤其希望能与政绩考核挂钩,"全国人大代表杜国玲说。她在2011年就提出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建议将PM2.5纳入新的监测范围。
谈及对未来污染治理"中国策"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技术所所长高吉喜提出,中共十八大已将生态文明写入了党章,为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提供了现实基础,"入宪之后,可以给环境保护提供最有力的后盾,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武钢提出一个更具体的建议--能源东送。"中国西部风力发电潜能巨大,应加速建设连接东西部的超高压输变电通道,在国家经济'调结构'的过程中,充分开发西部地区的风电资源,'西风东送',这能部分替代东部城市的火力发电电量,减轻雾霾危害。"
民革中央原副主席、中国工程院副院长谢克昌也为雾霾治理出谋划策。他认为要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应率先示范。另外,加强环保、气象、能源、质检、卫生等部门的联动,建立跨部门、跨学科的灰霾污染预警预报平台。
谢克昌还提出,从政府目标责任、干部政绩考核和人大专项监督等方面,完善地方政府对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的监督考核机制,尤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大气污染引起损害的诉讼、法律援助以及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等作出规定。
将环境保护与政绩考核挂钩,这也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一直坚持的看法。他说,现在不需要再争论GDP第一还是健康第一,以前或许还可以说"兼顾",但现在空气、水这样最基本的生活要素都受到威胁。
钟南山特别提醒,必须高度警惕雾霾的危害。他的初步结论是雾霾污染会对人体呼吸系统、脑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产生威胁,特别是会导致肺癌,"再像这样发展下去,肿瘤可能成几何基数增加!现在要预测到未来会发生这种情况,及早采取措施。"
"以往相当一部分的经济发展还是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非典之后这十年,中国最大的进步是更加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但未来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毕竟绿色健康的环境是保障一切的前提。"他说。
王如松代表建议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写入宪法。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在节能减排、优化国土空间、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以及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从长远来看,要让享有美好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权利,让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义务,还是有必要将相关内容写入宪法。"王如松告诉记者。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充分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王如松认为,环境权是公民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生活的权利,是免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环境权写入宪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在他看来,环境权入宪是国家保障人权和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已包含环境权的实质内容和要求;有助于受害者维权,有利于单行法中对环境权进一步细化,使公民正当环境权益得到维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以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等。
王如松表示,在他领衔、陈敏等代表附议的《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的议案》中,建议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后增加:"人人都有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生活的权利,同时也有为当今和后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破解生态难题,重在转变增长方式。环境之殇,已经清楚的展现在我们面前。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从1979年制定第一部环境法开始,全国人大已经制定了30多部相关法律,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础。然而,"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说过去的主要问题在于"无法可依",那么今天的突出矛盾则表现为法律的执行和落实。
从求温饱到要环保、从重生活到讲生态,衣食丰盈、仓廪充实之后,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权利意识空前提高。从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五位一体"的一环,到"美丽中国"写入十八大报告,保护环境更是执政党的执政追求。可以说,干净的空气和水,是上下同欲、官民之间的共同追求。"霾头苦干,再创灰黄",这不是想象中的美丽中国;"江河不再有清澈,鱼儿也离开家乡",这更不是预期中的全面小康。让天空回归蓝色,让河水再现澄澈,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构,重任在肩、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