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PM2.5纳入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指标

2013-03-14 08:28:58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近日,省住建厅发布《河北省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标准》,标准涉及综合管理、绿地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城市管理5大类58小项。其中PM2.5成为生态环境考核的主要指标。据悉,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在河北省尚属首次。

  新发布的《标准》对申报城市提出了具体要求:已建立城市大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浓度监测体系及管理机制,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应急预案、构建区域应急体系,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城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浓度逐年降低。城市大气中PM2.5年平均浓度限值应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地区标准,且PM2.5日均浓度达标天数280天。

  省住建厅厅长朱正举表示,春节前后,河北省多个城市持续出现雾霾天气,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作为生态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风景园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要为“清雾霾”出一份力。此外,《标准》还提倡建设节约型园林,公园绿地、广场绿化建设中推广应用生态透水砖、透水道板等材料;园林绿化使用植物品种以地带性乡土植物为主(品种及数量均不低于80%)等。

编辑:do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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