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方式决定生态文明

2013-03-19 08:30:00    作者:颜晓峰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
  公民权益与生态责任相协调。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产品,人们可以自由享用,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人们为生态建设而投入的产出效益可以由他人分享,同样,人们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也要由他人承受。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公共事业、社会事业,只有每个公民都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才能建成生态文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强化公民意识、履行公民责任。
 
  资源分配与生态公平相协调。我国在改善民生方面做出了极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城乡居民、不同社会群体收入差距过大、资源分配严重失衡状况,使社会公平在实际生活中没有得到很好体现。资源分配的不平衡,还影响到生态公平的实现,也就是环境资源条件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不平衡。如全国仍有近2.5亿农村居民喝不上干净水,4万多个乡镇中大多数没有环保基础设施。人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及评价,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和从中受惠。
 
  文化传统与生态文明相协调。生态文明是一种先进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也是一种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文化,要求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同时,一些文化心理、交往习俗、消费习惯等,需要改变更新,如宴请讲求丰盛、仪式讲求盛大等,与节约环保的要求不相符合。建设生态文明,要从身边事做起,从创新文化做起,让生态文明文化深入人心,推动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性变革。
 
  (作者: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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