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新国五条”下的房地产市场

2013-03-22 08:32:26    作者:张际达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此外,许多研究表明,预期对住房市场上的开发商和潜在购房者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及时发布权威的住房状况和住房供求信息,增加市场透明度,可以有效改善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或者使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更加理性。为了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就要有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平台和渠道,而住房信息系统,以及之前建立的住房市场监测和预警系统,就是非常有效的工作平台。这些平台现在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但信息系统的联网或信息共享机制难以建立,我认为主要的阻力来自大家对这些信息可能被不正确、不理智、甚至不合法使用的担忧。所以,针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住房信息使用,应该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通过规范信息使用来消除阻力。
 
  解析⑤  政策应当保持中性 发展租赁满足需求
 
  人们之所以对刚需是否会被误伤的问题如此敏感,是因为在近阶段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中,人们的刚性购房需求一直在受到政策抑制。对此,刘洪玉认为,在如今难以有效区分改善型需求和投资型需求的情况下,政策应保持“中性”。而在将来则必须要对改善型需求采取支持政策。
 
  刘洪玉表示,由于住房具有自住和投资的双重属性,所以很难有效区分改善型需求和投资型需求。因此,要达到抑制投资投机型需求的目的,出台任何政策都很难做到十全十美。从目前的政策取向看,重点还是支持基本住房需求、首次购房需求,这是“住有所居”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对于追求“居住条件更舒适”的改善型需求,政策取向保持中性甚至短期内不鼓励,这是从当前住房市场供求现状的事实出发的,但需要注意到我国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导致的住房入住的政策时间差问题,应该降低对以普通商品住房为目标的改善性需求的影响。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要求来看,将来肯定要对改善型需求采取支持性政策。
 
  当然,如果将投资型购房定义为购买住房后用于出租,相关政策也应该保持中性,因为这种投资形成了租赁市场上的住房供给,有利于发展租赁市场。住房市场上真正需要打击和遏制的,是投机型购房,即购房的目的既不是自住、也不是出租,而是长期闲置、等待升值后转售牟利。这种投机型购房既推高了房价,又造成了宝贵住房资源的浪费,是应该重点打击的对象。
 
  解析⑥  房价正向合理回归 难以出现报复反弹
 
  在近阶段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中,住房价格是否回归合理价位的问题始终为社会所关注。刘洪玉认为,就目前市场表现来看,房价正向合理价位逐渐回归,并且在近阶段不会出现人们担心的报复性反弹。
 
  刘洪玉表示,住房合理价位,从居民家庭的角度看应该是有支付能力,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是租金收益率不低于同期资本市场上的平均收益水平,从经济学家的角度看是能够得到经济社会基本面因素的支撑。用这些标准来衡量一线城市住房价格,相信大家都能得出与温家宝总理同样的判断。根据从上述角度的观察和分析,2011年和2012年的住房价格,包括一线城市在内,正在向合理价位回归。
 
  人们之所以对目前市场形势下房价是否能继续向合理价位回归产生疑问,主要是源于2012年第四季度以来出现的新情况,即受连续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贷款基准利率等货币政策调整的刺激,以及限购政策实施两年多来不同区域、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迅速从买方市场转变为卖方市场,住房交易日趋活跃,住房价格有所反弹。甚至出现了房价上涨带动地价上涨、地价上涨又推动房价上涨的类似2010年年初的市场态势。
 
  刘洪玉还表示,近期房价不会出现报复性反弹,继续向合理价位回归是其发展的大趋势。主要依据是:第一,住房市场调控政策将保持其连续性,而且从“新国五条”来看,政策对市场的压力还在增大;第二,宏观经济发展趋稳,投资、货币等宏观政策保持中性和稳健,不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额外刺激;第三,当前住房价格的可支付性较差甚至很差,住房需求又主要来自本地居民的自住需求,使住房价格上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购房者的强预算约束;第四,在“新国五条”更严格的限购、限贷等政策影响下,投资投机型购房将受到更严格的约束和监管,其在核心城市的购房投机需求难以转移到其他城市,使核心城市房价快速上涨的扩散影响范围即房地产市场上的“波纹”效应缩小;第五,大量三四线城市存在住房过量供给和房价下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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