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今:科学推进城镇化建设
2013-03-29 08:57:29 来源:青海日報 浏览次数:
1.“准城市化”现象泛滥,不利於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城乡二元结构,但不利於彻底改变城乡分割的局面,因为这种城市化模式本身隐含着鼓励农民进入小城镇,限制农民进入大城市的思想,是一种在不彻底理论指导下形成的不彻底政策。其实践结果可能使中国的社会结构演变成“农村———小城镇———大城市”这种三元结构,使部分小城镇既不像城市、又不像农村﹔生活在小城镇的居民既不像市民、又区别於农民,从而使人们担心的“准城市化”现象泛滥。
2.整体规划不强,布局不合理。规划在先,建设发展在后。但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存有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造成城镇布局不合理,一方面使得小城镇数量盲目扩张,布局分散,乡乡有镇,另一方面又使得小城镇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究其原因,主要有:上级政府缺乏正确的指导和科学的管理﹔城镇干部大多来自农村基层,对城镇化建设的规律不是很熟悉﹔城镇干部更换频繁,由此带来的短期行为使规划执行丧失了连续性。
3.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健全。城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水、电、路、公厕、绿化、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必须配套建设,而各种配套性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由於资金紧缺,许多小城镇的基础设施长期得不到改善,很多小城镇以马路作市场,人车拥挤交通阻塞严重﹔有的小城镇尚未安装自来水,电力不足﹔小城镇普遍缺少文化、娱乐、社交场所﹔还有不少小城镇缺少公共厕所,垃圾堆放场,乱扔垃圾现象比较普遍。
4.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不利於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我国是土地资源短缺的国家,因而节约土地应该成为城市化道路选择的基本前提。而点多面广的小城镇往往占用大量土地,造成土地的低效率利用。据学者估算,这种城市化道路比起正常的城市化道路要付出8倍多的土地代价,乡镇企业职工人均用地比城市职工多3倍以上。
三、科学规划,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几项对策
城镇化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过程中,要尊重小城镇自身发展的规律,以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基本方针为指导,遵循“十二五”计划制定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适度发展、逐步到位”的原则,从规划上把农村和城市放在一起统筹考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城镇化建设的国家战略需有配套政策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我国提出以深圳为代表的珠三角开发战略、以浦东为代表的长三角的开发开放战略,以天津为代表的环渤海地区发展战略等,以及成渝地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样的点状区域发展战略重点用事实证明了重点政策对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国家战略在制定出台前,应该加强正确舆论导向。此外,必须在人才政策、政绩考核、经济环境、投资政策、市场监管以及干部任用等方面做好准备,考虑好法治建设、文遗保护、利益结构、规划设计、生态基础等诸多顶层设计。人才政策是针对国家战略的核心内容开展人才储备,为地区发展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应该大力发展智库产业,将中央的各项发展政策与各地的独特性优势资源充分结合,形成区域的人才高地,促进地区经济的科学发展和地方政府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通过聚合高端人才、聚集高端要素、聚焦高端产业而助推新经济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结构优化。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是城镇化的基本前提
科学规划是整个城镇化建设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也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抓紧编制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不同的地域范围,发展小城镇的重点各不相同。在中西部地区,应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建设县(市)人民政府驻地镇,即部分区位条件较好、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
要在重视城市规划、镇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同时,更重视城镇布局的城镇体系规划。对於村镇建设要分类指导,城镇密集地区的村镇规划建设要融入城市———镇———村镇发展体系。制订城镇体系规划要立足於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资源可利用的限度和环境可承受的程度来确定发展速度,避免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谋求发展。
3、打造城镇群是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引擎
随着十八大精神和“十二五”区域发展战略逐步落实,城市建设方针的改变,大中城市的发展速度将大大加快。随着户籍制度的根本变革和市场化的推进,许多中等城市将迅速成长为大城市。到2020年,我国100万人以上的城市将超过100座,50万人以上的城市将超过200座,绝大多数地区级城市将跻身於大城市行列。
在此趋势下,新的城镇群将不断涌现,中国城镇化发展进入黄金时期。在新一轮区域发展增长点选择上,应重点培育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3个具有全国意义的成熟城镇群﹔加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带和增长极选择﹔积极扶持推动边境口岸国际城镇群发展。
4.加速发展县域经济是城镇化建设的重点
发展县域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城镇化建设要依据区位条件,合理选择主导产业,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和经济服务的建设,积极发挥城镇化对人口、资金、技术、信息的积聚功能,带动当地产业结构向二、三产业转移,鼓励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种植中分离出来,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
发展县域经济和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小城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从本地的资源、人才和传统优势条件出发,在塑造城镇特色上下功夫,培育自身发展的主导型产业,形成拳头产品,以农、工、商以及服务业兴镇,避免盲目模仿、千篇一律、一哄而上。
发展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在小城镇中要积极培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市场、中介组织等多种类型的产业化龙头,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配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小城镇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中枢作用,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农副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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