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苏州"的法律护航人

2013-04-09 08:26:47         来源: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

  编者按 为了深入推动全国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执法为民,本报从今天起开辟专栏,对江苏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坚持执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作系列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国人记忆深处,苏州已不是一个地理名词,更是一方精神家园,美的化身。

  美好的事物,容不得半点玷污。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以维护古城美誉为己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让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

  打出一套漂亮的“生态保护组合拳”

  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刑事犯罪,突出查办环境监管等中的职务犯罪,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2013年第5期《求是》杂志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出重要论述。

  阳澄湖是苏州四角山水的东北角,水产丰美,环境调节功能显著,也是周边地区的饮用水源,被称为苏州的“绿肺”。

  2008年以来,黄某等人在没有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租赁水上挖掘机,违法从湖中大肆取土,造成国家土资源损失数百万立方米,价值上千万元,改变了地理特征,打破了生态平衡,破坏了水草、贝类、蟹类等生物的生长环境。

  获知其中可能存在职务犯罪,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立即介入调查。2012年8月起,在查办相关职务犯罪过程中,相继对黄某等4人以盗窃罪直接立案、并案侦查。

  苏州检察机关始终把打击危害生态环境建设的各类犯罪放在重要位置,2011年以来对破坏环境资源的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14件22人,有力地震慑了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

  生态环境遭到侵害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条,成为职务犯罪的温床。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在办理黄某盗窃土资源案的同时,挖出阳澄湖渔政管理站原站长助理陆某受贿案、该站二分站原站长谢某玩忽职守案等系列案件,打出一套漂亮的“生态保护组合拳”。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腐败等问题,2011年以来,苏州市检察院多次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查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6件26人,其中包括苏州市环保局原副局长赵某等一大批典型案件,形成巨大的威慑效应,被当地媒体称作“美丽苏州的法律护航人”。

  同呼吸,就要共奋斗

  电脑显示屏上清晰地显示:某电子器件公司,事由:侵害太湖水环境,屡次被投诉;

  张某,事由:2012年11月23日,因侵害太湖水环境受到行政处罚……

  今年4月2日,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的小徐正在查看太湖水环境污染“黑名单”数据库,一串因侵害太湖水环境而被追究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赫然在目。

  这些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是该院与区法院、环境保护局、信访局和监察局重点监管的对象。目前,这5家单位建立了环境保护信息共享平台,检察机关“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等信息,强化了生态保护的法律监督力度。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了把“鱼米之乡”这块苏州祖传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今年4月3日,苏州市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思路全面确立。

  全市多家基层院成立了生态保护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小组,与相关责任主体共防环境风险;和环保部门建立重大项目环境影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联动机制,减少潜在的危害环境事件的发生;强化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项目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法律监督,纠正涉及生态环境的行政不作为、滥作为和乱作为;走村访企宣传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企业共建生态文明。

  濒临阳澄湖、太湖等重要水域的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检察院,还因地制宜探索与法院、环保、规划、纪检监察及基层党委政府建立生态文明共建机制,筑起环境保护“绿盾”。

  “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生态环境,是为了推动苏州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更是为了让苏州市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过上美好生活。”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悦满怀信心。

  公益调查,生态文明保护有了升级版

  “太湖美呀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


  苏州拥有70%的太湖水域和67.4%的湖岸线。作为苏州“母亲湖”,太湖是苏州市民的“大水缸”,与每个苏州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2012年5月,苏州胥江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引发太湖取水口水质污染。面对生态危机,苏州市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调查,剖析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成市政府完善管理机制、制定治污时间表。两个月后,胥江水质恢复了“清粼粼”。

  今年3月28日,曹建明检察长在江苏调研时强调,坚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自觉践行执法为民根本宗旨。

  发轫于2007年的苏州检察机关公益调查,正是对保障民生民利的最好回应。它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针对可能危害生态环境的事件,主动展开调查,形成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落在实处。

  苏州检察机关弥补现有环境管理手段不足,突破环境公益保护主体缺失或“不作为”的困境,合理“补位”,及时监督纠错,成为托起苏州生态文明强有力的臂膀。

  一组数据说明他们的工作成效:2011年以来,苏州检察机关对古城保护、太湖水环境治理、村庄环境整治等热点开展公益调查13次,得到苏州市委和基层党委、人大主要领导批示5次,推动开展环保执法6次,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2012年,苏州及各县级市、区全部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实现“满堂红”。“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检察机关功不可没。”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说。

编辑:do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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