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帝都 美丽咸阳
陕西省咸阳市位于渭河北岸,九嵕山之南,境内自然资源独特,有着丰富的农林资源、煤炭资源、石灰石资源、地热资源和旅游文化资源,是我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的建都之地,周、汉、唐等13个朝代的京畿重地,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地热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市辖两个区(秦都区、渭城区)、1个县级市(兴平市)、10个县,总面积10189.6平方公里,总人口517万人,其中建成区面积69.71平方公里,城市人口71.18万人。近年来,咸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880公顷,绿化覆盖率41.32%;绿地总面积2306公顷,绿地率33.08%;公园绿地面积588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26平方米,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共建幸福美好家园
陕西省咸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带动城市建设和其他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载体,作为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和文明素质、改善投资发展环境的有力抓手,围绕“生态咸阳、人文咸阳、宜居咸阳、和谐咸阳”的奋斗目标,坚持“大生态、大园林、大绿化”的工作要求,秉承“科学创建、依法创建、和谐创建、快乐创建”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奋力实践。咸阳市将创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创建办),统筹组织、协调督办、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了强大合力。
近3年来,咸阳市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投入城市绿化建设的资金逐年增加。从2010年 2012年,财政投资园林绿化资金共计24520万元,园林绿化管护经费1797万元。与此同时,咸阳市高度重视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沣河生态绿林建设、千亩林建设、咸阳湖北岸景观带增绿建设等大型绿化工程中,园林科技工作者积极承担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重大任务,研究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极大提高了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2009年,根据市党代会提出的城市建设战略目标,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咸阳市重新编制了《咸阳市绿地系统规划》,提出了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和总体框架。《咸阳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绿线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将规划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明确了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控制指标。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全程参与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审批,会同规划部门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审查把关,使绿地系统规划得到了有效落实。咸阳市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养护管理、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化进程,切实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经调查统计,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86%。
精心打造城市景观 持续开展绿化建设
按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突出特点,打造亮点”的思路,咸阳市不断增加城市绿量并提高质量。积极实施“三万”工程(万亩绿林、万亩水面、万亩花卉),持续开展“城市大绿、周边造绿、街道造景、庭院添绿、蓄水湿地”五大工程。
在市区南部沣河一带,咸阳市委、市政府以发展的眼光果断决策,将256亩住宅用地规划建设为“沣河生态绿林”,与沣河、渭河湿地连为一体,形成了沣渭两河湿地氧吧。在城市北部地带实施“千亩绿林”工程,现已完成850亩。在城区,将渭河城区段改造蓄水,成功建成全长4.7公里、宽600米 800米的咸阳湖。咸阳湖两岸建成以渭河为主轴、以古咸阳秦汉历史文化为背景的宽50米 180米的带状绿化景观区,绿化面积达82万平方米,与渭滨公园、古渡公园、统一广场、清渭楼、古渡遗址、渭水晚情等景点交相辉映,初步形成了“一湾碧波、两岸绿林”的生态建设新格局。先后建成文林公园、咸阳桥北广场、咸阳桥南广场、地热绿化广场、金旭路绿地、宝泉路三角绿地、彩虹小游园、统一大道绿带、市区绿化广场、大型城市绿地、小游园、街头绿地和综合性公园。其中,渭滨公园和古渡公园绿化面积占陆地总面积分别达到92%和93%,中华广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评为全国特色文化广场。
咸阳市充分利用和开发现有城市空间,结合旧城改造,建高楼、腾空间、增绿地、造景观,不断拓宽增绿渠道及空间。积极开展实施了规划扩绿、拆墙透绿、退硬还绿、见缝插绿等绿化整治活动。市委、市政府带头开展拆墙透绿;市政协、市财政局等单位在拆墙透绿的基础上修建单位绿地绿化街景;东风路、金旭路、渭阳路等多条路段实施退硬还绿;市区人民路、渭阳路、秦皇路等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80%以上实施了拆墙透绿。2008年 2010年,咸阳市采取“城市拆迁改造挤一片绿、租用土地建一片绿、清除违章腾一片绿”等办法,先后建设了西渭苑绿化广场、咸阳湖滨湖绿地鲜花增量工程、中五台绿化、东防洪渠绿化、中华西路绿化等一批绿化工程。咸阳市紧紧把握“秦汉文化”和“生态文明”两大主题,充分发掘人文历史特征,不断提升绿化品位和特色,积极将特色文化融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以城市重要节点、四大门等部位为突破口,以植物造园造景为手段,积极实施鲜花上路、大苗木进城、奇石进园、小品入林工程,多栽生态树、广植乡土树,大规模、高档次增加城市绿量。新建了北平街、东明街牌楼;在步行街、市区广场等处布置了“爱护环境”、“和谐之家”、“快乐童年”、“骏跃九天”等人文民俗小品主题雕塑;完成了秦皇路、咸宋路等道路的鲜花栽植;将中华广场、凤凰广场、世纪广场等4个广场建成了鲜花广场。在咸阳湖景区成片栽植郁金香、牡丹、芍药、樱花等花卉,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举办咸阳湖赏花节和金秋菊展。截至2012年年底,建成区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为0.084,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6.52%,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98.7%,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96%,防护绿地实施率达92.8%,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4.6%,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70%,河道绿化普及率达85.3%,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100%。
全面加强建设管控 传承保护古城风韵
咸阳市将历史名城、自然风貌、文物古迹、革命旧址及其所处环境的保护纳入《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编制了《明清城区总体规划》、《明清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清城区风貌控制规划》、《明清城区道路红线控制规划》、《咸阳市雕塑体系规划》等规划。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城区的空间容量,合理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护市区及周边环境。2009年在全市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对确定的古树名木制作标牌、建立档案、落实管护,确保古树名木健壮生长。
深入开展城市形态、城市景观设计和建筑设计研究,对新建建筑的高度、形式、体量、色彩等进行整体控制,促使城市结构布局合理,各类建筑和谐美观。以开展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按照“一条街道一种风格,注重文化品位提升”的思路,在2009年街景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街景整治工作向背街小巷延伸,从建筑立面设计、广告牌匾、亮化美化等多方面全方位提升沿街建筑景观水平。
为强化市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咸阳市采用以“市树”、“市花”为主体,重点推广乔、灌、花、草立体配置,积极运用常绿乔木、乡土乔木、花灌木及名贵花卉的比例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高标准建成集市区道路、街心花坛、城市绿地及庭院于一体的现代城市园林绿化体系。在城郊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建立“城郊绿环、绿带、绿廊建设点、线、面、环相结合,平面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生态园林系统,重点推广多树种组合、乔灌混交和针阔混交的生物配置技术,特别是咸阳五陵塬的绿色屏障建设,结合了各陵园的历史文化,充分体现其绿化特色。目前,咸阳市本地木本植物指数为0.95,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81.8%,生物防治推广率达60%,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80%,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4.6%。
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在创园过程中,咸阳市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广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一是加强水污染治理。先后出台了《“七河一渠”还清计划》、《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综合运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多种手段,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渭河咸阳段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2011年共扣缴沿渭4县市区水污染补偿金620万元。大力推进跨境、跨流域环境同治工作,积极与陕西省西安市协商,编制完成了《西咸沣皂河水系污染防治规划》,全部淘汰关闭了沣河沿岸的造纸企业。与甘肃省庆阳市、平凉市建立了陕甘两省三市泾河流域环境污染同治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响应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倡议,担负起渭河流域污染防治的职责使命。大力加强境内“七河一渠”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境内三水河、冶峪河、沣河水质达到或接近地表水功能要求。完成城区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调查,制订了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累计投资3亿元对渭河、沣河进行综合整治,建成了1500亩的芦苇湿地,渭河咸阳段再现“长天一色渡中流,如雪芦花载满舟”的历史美景,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83.3%。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连续10年开展“环保扫黑”行动,每年夏秋两季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开展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市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12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17天,连续5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00天以上。三是加强噪音污染治理,使市民享受蓝天、享受碧水、享受宁静,享受到了无比惬意的生活。
近年来,按照近期建设发展规划,咸阳市从提升形象、改善交通、健全设施、美化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建设,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品位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十一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0多亿元,建成了14座市县污水处理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城区建成东郊、西郊、南郊污水处理厂,形成了日处理污水37.9万吨的污水处理规模。新建一类公厕61座、二类公厕43座、垃圾中转站22个,其他市政环卫设施日臻完善。
咸阳市委、市政府本着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通过加大保障力度,切实改善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推进了保障性住房这项惠民工程的快速发展。2009年、2010年咸阳市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评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市”,2011年获得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三等奖,2012年实现了在全省考核中“保二争一”的目标。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永不竣工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谐工程、创新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咸阳市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使城市的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的综合承载力、竞争力显著增强,城市品位和形象得到大幅度提升,也为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咸阳市将抢抓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向着美好愿景全力进发。
编辑:daiy
相关阅读
山东12个县(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对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情况的通报》。 根据《山东省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评价办法》(鲁建城建字〔2017〕18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工作,现【详细】
安徽省召开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8月14日,住建厅在阜阳市召开了全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工作推进会。有关市、县(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国城建设计研究院城乡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王香春作如何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科学【详细】
山西晋中:拉开绿化骨架营造园林化城市
近年来,山西晋中市委、市政府秉承“以人为本,绿色惠民”的生态园林建设理念,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载体,全面实施公园绿地、道路景观、彩化美化、生产绿地建设,实现了城市园林绿地品质与数量的全面提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