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云南省会泽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会泽古城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云政发〔2010〕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会泽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会泽县历史悠久,遗存丰富,街区集中成片,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整,历史地位突出。
二、你省及会泽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古城风貌,注重古城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会泽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3年5月18日
编辑:daiy
相关阅读
云南省第一个以湿地命名的保护区
高原出平湖,难能可贵,于是人们习惯性地把这些大湖大河称为“海”。知名的丽江拉市海,不是海却有比海景还要美的海景。【详细】
云南:设立鲜切花高铁快运物流园区
云南是亚洲鲜切花交易中心,与南美洲的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及非洲的肯尼亚并称【详细】
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