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整顿"私家园林":服务点改变用途将被清理
还有两栋“别墅”也被人“盘踞”
有关整治的消息见报后,又有群众向市民评热线反映:植物园的花卉园有两栋西式“别墅”,很是显眼,疑被人私用。6月1日上午,市民评代表到植物园核实群众反映。
从通往花卉园的林荫小道进入,市民评代表很快就找到群众反映的这两栋“别墅”,只见一栋“黄楼”、一栋“白楼”藏在园林深处,外观都显得十分高档精美。“白楼”是一栋三层建筑物,门外还停着一部电瓶车。一女子正在二楼屋顶晾衣被,看到有人经过,她不慌不忙,继续淡定地晾晒着衣物。市民评代表在楼前停留了一会儿,未见到有人来消费。走进楼内,一楼除了客厅外,还有几个房间里摆着餐桌、麻将桌等;厨房设备也很齐全,配有大锅灶,类似餐馆内的中央厨房。一名自称是茶室员工的男子说,电瓶车是用于园区内运货和代步的;茶室未申请工商营业执照,而大锅灶厨房是自家人使用,未对外经营,楼上的三间房是员工宿舍,老板林某偶尔也会来住宿。
与“白楼”相比,“黄楼”更像一个私家住所。周末的早上,一名女子气定神闲地在花园里浇着花,旁边还有孩童玩乐。该女子正是“黄楼”的经营者,她说这里经营泡茶、食物等项目,但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偶尔家人也会来这里吃饭。
【调查核实】
两栋“别墅”都存在违约行为
市民评代表调查了解到,2010年7月,厦门通瑞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园林植物园管理处签订合同,租赁了花卉园内的两栋独立建筑,建筑面积分别为163.44平方米、367.33平方米;经营范围是旅游配套。合同明确:严禁经营营业性、污染性的餐饮和住宿;并要求面向广大公众和游客开放的经营面积不得低于该点总建筑面积的70%。
但根据市民评代表实际了解到的情况,厦门通瑞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未经植物园管理处同意,擅自违建:利用休息室廊道搭建了杂物间19.94平方米,通过硬化建筑周边空地修建花岗岩贴面休息平台85.69平方米等等,明显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不得扩建、拆改等内容。
植物园方面表示,承租方厦门通瑞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租赁经营合同》的约定,存在未按合同约定面向广大公众和游客开放经营、违法经营、违反厦门市园林植物园管理规定;未按约定装修、拆改、扩建或增建等多项违约情形。
植物园管理处表示,将全面对园区内的建筑物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一律依据合同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监督在线”将继续跟踪整治情况。
编辑:山水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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