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成为“广西园林城市”

2013-07-23 09:36:00         来源:广西新闻网     浏览次数:

    宜州市喜获广西自治区住建厅授予的“广西园林城市”荣誉称号,这是宜州继获得“广西优秀旅游城市”“广西文明城市”“广西卫生城市”“广西南珠杯优秀城市”等奖项后,获得的又一自治区级荣誉称号。

    宜州市围绕打造宜居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工作,深入实施“绿满宜州”工程,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和美化升级改造力度,抓好新建道路和居住小区的园林绿化配套工程,实施城区公园、广场、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园林绿地和重要节点绿化改造,提高绿化覆盖率,不断推进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形成了“城在绿中,路在林中,楼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城市山水园林景观。宜州立足2100多年建置历史,挖掘历史文化元素,增强园林绿地文化内涵和艺术品味,积极探索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为一体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周边自然山林地貌优势,开辟公共绿地面积30.79公顷,建成拥有大面积园林绿地的刘三姐音乐喷泉广场、市民文化公园、冯京公园等,建设刘三姐文化旅游码头、村民自治展示中心等集群众休闲娱乐和全民健身于一体的园林绿化设施场所。

    在已建的绿化成果基础上,宜州市加大力度进行绿化养护,发展花卉苗木生产,加强对古树古木的保护和管理,强化巩固绿化成果。2011年至今,先后对刘三姐大道、中山大道等城区主干道,重要接点和旧城区进行美化绿化提质改造。目前,街道绿化植物品种丰富,层次和造型新颖别致,生态景观良好,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已达89.4%,达标率达81.5%。全市城区公共绿地面积103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424公顷,绿化覆盖率34.6%、建成区绿地面积357公顷,绿地率29.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1平方米;建有庭院43个,其中“园林式单位”12个,占27.9%;小区居住区绿地面积已达120公顷,“园林式小区”达26%。宜州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分别达85%和9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以上;用水普及率达100%;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龙江河、下枧河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龙江河流域被确定为“国家水上地质公园”。
  

 

 

宜州下枧河


宜州下枧河

编辑: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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