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各项指标达“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2013-07-25 09:22:06    作者:百川     来源:苏州日报     浏览次数:

  据市园林和绿化管理部门消息,目前,我市各项创建指标已基本达到“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通过省住建厅初审合格,并于6月底向住建部报送了相关等级核定材料。

  苏州市在2003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于2005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007年苏州及其所辖常熟市、昆山市、张家港市一起被建设部列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占据全国11个试点城市的4席。与国家园林城市相比,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提升,包括对生物物种多样性、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城市生态安全保障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讲究的是城市生活品质及人与自然的和谐。

  多年来,苏州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为抓手,秉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原则,将创建工作连续列入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推进,有效地保护了城市的水系、山体、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和苏州古城的历史文化资源。苏州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城郊等绿地布局进一步均衡,并形成了鲜明的地域特色;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绿色廊道、河湖水网等,构建起了立体化、网络化的生态绿地系统,使城市空间品质进一步优化;苏州还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生态修复、资源化利用、低碳出行等多项措施,使全市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2011年10月通过了住建部专家组的实地考查,获得了高度评价。>>>行情|苏州二手房7月24日成交150套挂牌均价11095元/平方米

  2012年,国家住建部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体系由原来8个方面74项指标细化升级为基础指标(64项)、分级考核指标(26项)两大部分,共90项指标。新标准更加注重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社会保障等体现节能环保、环境优先、以人为本的理念。>>>苏州上周非住宅成交468套环比涨37%新盘推动效应凸显

  今年,创建工作进入冲刺阶段。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对创建工作作出批示:“创建”意义重大,“首批”目标不能动摇,要确保成功。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市创建办)迅速对申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布置创建指标分解任务。通过近半年的努力,现已全面完成各项指标的收集、整理、统计、说明,对照标准和定级条件,对涉及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社会保障等相关分级指标进行了自查自评,结果显示,各项创建指标已基本达到“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编辑:zhu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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