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城频现 新型城镇化应走出盲目建设怪圈
目前,我国的各大城市中涌现一批以鄂尔多斯的康巴斯新区为代表的“鬼城”,而这一群建筑的建立并没有完全起到作为房屋的实际作用,要么服务于当地政府政绩,要么偿还当地政府高额债务。据统计去年年底18个省市直辖市,就有17个以承诺土地出让的收入来偿还债务。“新城”变“鬼城”,地产泡沫向中小城市转移;城镇建设沦为“圈地运动”,地方与开发商联手囤地;地方政府负债率逐年增长,借新债还旧债……当前,在热火朝天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少数地方正滑向各类歧途,其背后的风险悄然滋长。
那么,“鬼城”是如何诞生的?不难理解,凡是在一般大中城市或其周边居住的人都能看到,现在一大批的高楼大厦正在我们眼前一座座的立了起来,队伍阵势浩大,令人目不暇接,有些人的故乡整体换了模样,要不是亲人还在,还真以为走错了地方。
据调查显示我国某些些城市的房地产项目空置率达40%-60%,有些中西部城市的项目空置率更高达70%-80%。大概可以这么说城市周边的新区地皮价格低廉人口相对稀少,这里只要能建立起一批看似有价值的楼房,就能作为政府政绩,其实“空中楼阁”,居住其中的人甚少。西部地区,人口相对较少,城镇人口有所改观那也是因为价格低廉的土地上的农民“被迫”转型为居民,西部大开发就开发房地产。有房就有钱,有房就有保障,有房就有政绩,这样一种盲目的追求,只会创造“有城无业、有城无市、有城无人”的“鬼城”。
新型城镇化建设本是我国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共同富裕、普惠民生的战略路线,具体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但是目前却存在着不少曲解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现象,某些地方政府盲目建设,或打着城镇化建设的旗帜,与企业合谋大量圈地囤地,侵占群众合法权益;或隐于幕后抬高地价,造成房价飙升却“鬼城”林立的现象,以致房地产市场失衡;或盲目追求政绩,大兴土木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劳民伤财;或大兴举债、集资建设,以致债台高筑、资不抵债,纠纷、诉讼累累;或追求表面文章,只注重展示在阳光下的项目,忽略排水、排污、交通规划等隐性而必不可缺的项目,以致所建城镇表面光鲜,实际环境、生态、人文等均不尽人意。
近期吵得沸沸扬扬的延安“上山建城”是不是“拍脑袋”工程就颇具代表之嫌,延安市长回应:保证不变“鬼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这是值得提倡与肯定的。针对社会疑虑,延安市长详细地阐明了“上山建城”的两大理由,也说明了破解资金、人气避免出现“鬼城”现象的措施,而且听起来也很有道理,但社会疑虑却仍然没有消除。市长的保证消除不了人们的疑虑,这一方面体现了群众理性精神的张扬,应该高兴;另一方面,决策者也应该进一步反思,决策究竟为何说服不了群众。
对此,鄙人拙见,这决策者是否也该与时俱进?如今的市民经历了中国这几十年的城市变革,拿小编来说,从懂事起到现如今,家乡这几十年的变化可谓日新月异,今非昔比,介于生在首都,城市前景一片大好,川流不息,人潮汹涌。反观人员流动这般强势,这人口出自何处?莫不是大江南北各个城市的人员汇集如此?那么,这外来者的家乡又如何?拔地而起在地方乡村里的摩天大楼还有有多少人可以“享用”?
回到这延安市长的口头保证上,表面上看,是现在决策体制的问题。因为从现有的法律看,只要决策过程、决策程序不违规违法,市长在决策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徇私腐败,即使将来保证失效,依然沦为了“鬼城”,要追究市长的法律责任,几乎是不可能的。退一步说,即使市长拿着自己的身家前途来保证,但真正保证失效,市长也没有能力来担负全部损失,最后埋单的“冤大头”,依然是全体市民。但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决策违背了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一个城市的发展和一个地区人口城市化的过程,实际上有着自己的客观规律。总体上,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只有工业化先行,解决了人们就业的问题,基础设施配套跟上,解决了人们的生活问题,人们才愿意选择就地城市化,才会在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过程中进一步促进城市化的加速。因此,城市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城市化的根本动力是工业化,城乡人口随着工业化进程发展进行有序变化;城市化的核心,不应该仅仅是土地的城市化,而应该是人的城市化,只有能够持续增加就业和收入才能让人真正融入城市,只有市民真正具备了城市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城市化才能可持续发展。“人为造城”在本质上,是不尊重城市化规律的急功近利,所以效果也就往往难如人意;即使市长的初衷再好,没有合乎规律,所以也就难消疑虑,难逃政绩工程的质疑。
“鬼城”还在许多地方存在。河南郑东新区,天津津京新城等城市房屋空置率过高的“鬼城”相继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城市化的发展是人的城市化发展,当然它离不开房地产,但不要把土地开发作为城市化的唯一内容。现在的房价居高不下,能买房的人不在多数,而“鬼城”越来越多,买房的人却不见长进,以此之见,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我们期盼已久的房价改善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得以实现了。
城市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成,所以在建设过程中不能一哄而起、为建而建,必须结合地方实际能力、基础配套、民生需求等综合情况,充分论证、统筹规划,充分、合理利用而非过度开发资源,科学规避风险,同时必须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建设程序、方式,理性而客观的进行城镇化建设。
编辑:xiao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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