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八成贪腐官员与城市建设和房产开发有关
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20多年来首次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省部级干部被立案调查人数已达10名。
从落马地方官员情况看,不少都有一个类似的绰号,如李春城被称为“李拆城”、倪发科被称为“扒市长”、季建业被称为“季挖挖”等,让人深思。
为了造政绩,不怕惹民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但一些地方官员刻意追求政绩,忽视民生,引发民怨。
近日被调查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就是一例。季到任南京后,迅速启动“三中路改造”、“拆城西干道”等工程,使南京这座古城不断“开膛破肚”,许多道路挖得面目全非,居民生活不堪其扰,“季挖挖”也由此得名。
又如,黄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汪建设,曾经牵头负责征地拆迁及重点工程,“批条子”、“打招呼”,大手笔推进建设项目,逐渐同开发商搅和在一起,引发当地老百姓诸多不满。翻开他400多次受贿记录,涉及了当地主要的房地产企业。
2011年,季建业为了修建地铁,在南京市砍伐几十年的梧桐树,引来市民的广泛质疑和抗议。网民随之发起“拯救南京梧桐树”活动,响应者迅速超过万人。
虽然这些工程对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具有重要作用,但不少群众表示,一些官员为了创造政绩,充斥着漠视民意、代民做主的“强权思维”,甚至滥用权力。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滨说,领导干部手握重权,应该深入群众,听取民意,不能恣意妄为。
为了上项目,悍然强拆迁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枫桥经验”批示指出,要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和干部在城建过程中,却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拆迁,甚至违法行政,导致不该发生的事件发生。
2013年5月至7月,江苏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因为妨碍搬迁成为有关部门“综合执法”对象,先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当地报纸上被点名,之后被当地公安、质监、安监、地税、环保、劳动监察、土地管理等部门检查了20多次,财务账册被收走,企业经营陷于瘫痪。
2010年10月25日,年过六旬的合肥市民赵良芝正在家门口洗衣服,被几个年轻小伙强行拖上一辆汽车,在城内不停转圈后,拉到城外丢了下来。身无分文的她,在路人帮助下回到家里,而她的家已面目全非:通往自家四楼的楼梯全被毁掉,窗户玻璃(1316,1.00, 0.08%)被打烂,家成了“空中楼阁”。
为了给大项目赶工期,贵州省贵阳市雇佣学生穿上黑色特警服冒充特警参与拆迁。河南南阳市文物名胜宛南书院一夜之间成了一片废墟。更为恶劣的是,江西、黑龙江等地还因拆迁发生了“自焚”事件。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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