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家级公益林年补偿资金达17.8亿
从自治区林业部门了解到,2010年国家提高了集体(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由5元/亩·年提高到10元/亩·年。今年,在此基础上再次提高集体(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由10元/亩·年提高到15元/亩·年。
我区共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5485.16万亩,其中:国有5360.52万亩,集体(个人)10124.64万亩。补偿标准提高后新增补偿资金5.06亿元,全区国家级公益林年补偿资金达到17.8亿元。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对保障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特别是在提高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良土壤、减轻灾害、森林旅游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此项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和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促进农牧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编辑:chengxue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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