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践:活化建筑遗产 延续城市文脉
2013-12-20 08:52:00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国有建筑遗产再利用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越秀区从创新机制方面寻求突破,针对不同建筑的特质,确定与其内涵相吻合并能彰显其文化特色的管理利用形式,创新建筑遗产社会化运作模式。
整合资源,“项目定位法”破解建筑遗产再利用难题。越秀区是文物大区,区级政府的财力有限,但如果将建筑遗产完全交由市场运作,又存在难以监控无法保障建筑遗产尤其是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的问题。越秀区政府探索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建筑遗产再利用新途径,先由政府出钱修缮建筑遗产,再引“凤”来巢,通过建立健全合作项目运行机制,运用建筑遗产的“项目定位”法,在项目社会化运作前把好“准入关”、在项目社会化运作过程中把好“评价关”、在项目交由管理使用者运作后把好“监管关”,做好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大文章。
拓宽渠道,创新国有建筑遗产有效利用模式。以“建设广府文化博览区”为带动,越秀区采取政府搭台、社会化运作的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筑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之中;在融资方面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方参与、资源整合”举措,弥补公益性文化投入和文化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越秀区利用建筑遗产打造的微型文化场所,成为越秀文化的一道风景线。它们以不同的视角、独特的个性、灵活的方式吸引了众多百姓。
目前越秀区内的建筑遗产在再利用过程中多数变身为博物馆、展览馆、文化站、艺术馆、咖啡屋等,免费对公众开放,在这些建筑遗产中还经常开展各种免费的艺术展览、艺术收藏鉴赏等主题文化活动以及不定期举办艺术创作学术研讨会、文化培训等,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突出公益,民间力量介入管理国有建筑遗产。越秀区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尝试对这些国有建筑遗产采取政府搭台、引入民间力量进行社会化管理运作。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国有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既可缓解政府人财物等方面投入的压力,也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小政府、大社会”体制弥补建筑遗产管理经营的短板,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同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鼓励既有经济文化实力、又热心文化事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活化建筑遗产之中,向民众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在政府引导下,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社会团体及有识之士融入资金、资源参与建筑遗产的再利用,许多企业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藉此平台宣传企业品牌和企业精神,扩大企业影响力。部分企业的产业化经营,也促进了建筑遗产资源与旅游资源的互动融合。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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