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湿地保护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湿地是‘地球之肾’,其强大的降解污染和调节气候等功能,对于保障人们的生活环境,维持多种生物的水环境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昨日,长春市人大代表王臣带着一份《立法加强湿地保护,推动长春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赶来会场,他所呼吁的长春市湿地保护问题,也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一份调查>>长春613个湿地板块占总面积2.8%
王臣告诉记者,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天然湿地数量减少、功能退化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严重威胁,保护湿地的任务十分艰巨,长春也不例外。
王臣说,通过他的调研,从长春市目前情况来看,湿地面积57428.79公顷,湿地板块有613个,湿地面积约占长春市总面积的2.8%,这在调节长春市生态系统平衡、改善气候条件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五年来,长春市启动了一系列的湿地恢复和保护措施,建成了波罗湿地保护区、净月湿地公园、石头口门湿地保护区和新立城湿地保护区以及长东北湿地公园等,使得长春市湿地植被得到了有效恢复,鸟类种群数量逐年增加,湿地生态环境有了明显好转。
一种现状>>重开发轻恢复让部分湿地功能减退
“有了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之间的巨大矛盾依然存在。”王臣说,从他的调研情况来看,目前,对湿地认识还存在误区,很多时候开发者只看到了湿地的直接经济效益,而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确被忽略了,导致重开发、轻恢复,重利用、轻保护,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普遍存在。
此外,王臣表示,开垦、改造、污染、泥沙淤积和水资源不合理利用,都是湿地存在的几大主要威胁因素,特别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使得湿地供水能力受到严重影响。更有私自向湿地水体排放污水者,导致湿地资源遭受破坏,水生物植物大量死亡,湿地功能衰退推进而直接影响到长春市大的生态环境。
究其原因>>长春市目前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法
“湿地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涉及水利、海洋、渔业、建设、农业、旅游、土地、环保等多个部门,也正是由于多部门共同管理,导致对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没有站在全社会的生态安全和资源永续利用的高度来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王臣表示,其次,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与湿地有关的规定虽然不少,但尚缺乏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专门法规。
他表示,迄今,全国已有北京、天津等13个省市出台了湿地保护条例,但长春市的湿地保护条例还没有出台。法规不出台,职责不清,很难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湿地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不能对破坏湿地资源的事件进行有效查处和依法制止。
代表建议>>湿地保护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王臣表示,面对湿地不断减少的现状,尽快进行专门的湿地保护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因此,他建议加强法制保障和监督,建立湿地保护恢复的长效机制。对此,长春市要积极推进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明确湿地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湿地。
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方案设计,用科学规划引领生态湿地保护。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提高效率,全力支持湿地保护项目建设,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谁保护、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科学规划湿地建设。
另外,他建议加大湿地保护资金投入,确保湿地保护落到实处。
部门声音>>明年长春将迎来湿地建设年城区内多个湿地群落将崛起
昨日,针对代表关注的湿地话题,记者也采访了长春市相关部门。据了解,2014年,长春将迎来湿地建设年,这也是城市优化生态的一项重要举措。城区内的东、西、南、北、中,多个湿地群落将崛起。
其中包括,已成为市民放松身心旅游休闲胜地的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力争建设完毕,实现全面开放的32万平方米的八里堡湿地公园;完成主体建设的20万平方米的雾开河湿地公园;加快以伊通河为中线的湿地轴带建设,提升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建设层次和水平等等,把长春建设成一座绿色宜居的“森林湿地城”,为百姓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城美的清新环境。
编辑: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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