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态文明制度守护“美丽中国”
树立政绩考核的绿色“指挥棒”
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树立起全新的、绿色的“指挥棒”,切实扭转唯GDP论英雄的旧导向,不能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速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这一精神,已经在防治大气污染工作上得到鲜明体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治理效果与政绩直接挂钩。地方政府将以最终效果为衡量标准签下责任状,如考核不达标,将会被环保部会同组织部、监察机关等“约谈”并追究责任。浙江、北京等地,更已将治理大气污染的各项任务与政绩考核直接挂钩。
《决定》提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权重。年底出台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要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
一个全面、完善、长效的制度体系,将用坚实的力量为加速“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编辑:zhao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