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莲县获评省级园林城市

2014-01-06 23:38:25    作者:高晓飞 李维江     来源:半岛都市报     浏览次数:

  2013年12月2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桓台县等8县(市)为山东省园林城市的通报》,五莲县位列其中,被命名为“山东省园林城市”。至此,该县提出的三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圆满完成。

  自2011年申请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以来,五莲县先后调整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风貌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各类规划53项,投资5.3亿元修建改造市政道路68公里,投资4.1亿元实施了洪凝河改造、人民公园、幸福公园等40多项城建重点绿化工程,广泛开展了城市林荫路系统、林荫公园、林荫庭院小区、林荫停车场和立体绿化“城市绿荫行动”,累计载植乔灌木地被植物1090万株,新增绿化面积154万平方米。

  截至目前,该县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7.12平方公里,绿化覆盖面积743公顷,园林绿地面积663公顷,公共绿地面积189.93公顷,拥有各类绿地广场120多处、省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60个,建成绿地广场500米服务半径体系,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54平方米,一个“山水灵秀,宜居宜业”的近海山城已基本形成。在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组进行的电话满意度调查中,全县群众满意率达100%。

编辑:zhufe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山东12个县(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对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情况的通报》。   根据《山东省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评价办法》(鲁建城建字〔2017〕18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工作,现【详细】

安徽省召开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8月14日,住建厅在阜阳市召开了全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工作推进会。有关市、县(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国城建设计研究院城乡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王香春作如何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科学【详细】

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印发 损害古树重罚

  近日,山东省日前印发《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规定,有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行为,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