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荣膺国家园林城市

2014-01-20 08:26:04    作者:关鸿江     来源:亚心网     浏览次数:

  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市和五家渠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1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命名2013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乌鲁木齐市名列其中,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由国务院授权住建部统一颁布,是国家评价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此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命名河北省邢台市等37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临漳县等37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还有14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其中,我区除了乌鲁木齐市以外,阿勒泰市和五家渠市也同批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尉犁县、泽普县、巩留县和尼勒克县获得国家园林县城命名。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园林绿化建设,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挖潜增绿等措施,将全市建成区绿化面积增加至12157.2公顷。目前,乌鲁木齐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提高了近1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绿地率达3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也比原来增加近两倍,达9平方米。

  据了解,2010年,乌鲁木齐市成功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3年间乌鲁木齐市投资近44亿元资金,相继建成了乌鲁木齐至板房沟、水西沟公路生态防护林工程,乌鲁木齐县103省道绿化工程、河滩绿化工程、城北主干道绿化工程、会展中心周边道路绿化工程等标志性生态工程,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合格单位创建活动。

  2011年,乌鲁木齐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绿化建设三率指标达标,2012年初着手准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去年年初,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乌鲁木齐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和社会保障8个大类64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于去年7月底接受住建部验收。

编辑:zh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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