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拿什么保护你,没有名分的湿地?

2014-01-20 09:53:37    作者:佚名     来源:科技日报     浏览次数:

  “挂羊头”式“保护”应引起重视

  采访中,杨宇明透露,一些地方有在湿地周围建房牟利的现象,对当地生态造成破坏。“经济活动扩张构成的压力是湿地保护面临的最大困难。”

  “打着保护湿地旗号,行旅游开发甚至房地产建设之实,非但没能真正保护湿地,反而破坏了当地自然生态,这种‘挂羊头’式的保护需引起重视!”杨朝霞强调。

  不适当的旅游开发对湿地造成的破坏影响是比较大的。杨宇明举例说,如对沼泽化草甸的过度践踏,在湖泊周边建道路建筑设施等,切断了水生或湿地动植物的交流通道,同时也切断了湖盆水体与汇水面山的物质循环和能量的流动。

  湿地保护项目中出现的“跟风”“搭便车”现象令杨朝霞十分担忧。一些所谓的“湿地”,也就是挖一片水塘、栽些水生植物而已,跟风炒作只是为了获取项目资金。“部分湿地项目申请的资金中,70%用于兴建土木工程和园林工程,只有30%左右用于生态建设或生态修复,甚至更少。”

  为杜绝各种“挂羊头”式保护,杨朝霞建议,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湿地项目申报的审查;加强湿地项目申报后的督查和监督,尤其是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对打着湿地保护旗号从事破坏湿地勾当的旅游、房产开发等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补偿机制,保护湿地也让群众受益

  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的拉市海高原湿地,是60多种越冬水鸟的重要栖息地,每年来此越冬的鸟类在3万只左右。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区建立于1998年,当地鸟类数量已由建立保护区前的57种增至如今的233种。

  拉市海湿地管理局局长黄庭发回忆说,保护区成立之初,当地农民认为是断了他们的财路,对保护区有抵制情绪。如何既保护湿地资源又让当地百姓从中获得经济收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后来成立以观鸟为主要业务的旅行合作社,组织游客观赏鸟类,使农民的收入有了一定增加。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缺乏保护经费。”

  拉市海湿地困难并非孤例。杨朝霞曾随国家林业局湿地办到辽宁盘锦双台河等湿地进行考察。他在调研中发现,湿地保护与当地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有的地方甚至还发生了卧轨、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建立有效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湿地带给人类长久的生态效益,对那些作出贡献、遭受损失的当地群众,应给予科学、有力的补偿。”

  雷光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达了相同看法。他指出,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很重要的公平发展机制。要建立一种可以评估、检验生态效果的机制,以促进社会对湿地保护的支持和认可,让周边老百姓在湿地保护中受益,这样才能把湿地保护带到合理正常的轨道上来。

  湿地生态补偿已经陆续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杨朝霞说,从各地调研情况来看,目前试点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是,只重视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护资金的补助,忽视对湿地受损群众的补偿,没有很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

  陆健健强调,湿地生态补偿不能作为地方政府的收益,一定要专款专用,定期检查。

编辑: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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