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伟达:台湾湿地规划、营造与湿地保育法策略研析
我用很短的时间谈一下湿地保育法的情况,对土地建管,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起到很重要的关系。去年山东举办湿地文化节,我把这个法规推给大会做了参考。跟国土计划,区域计划,公园计划起到连接作用。在台湾的话,因为住宅区,工业区,商业区特别的多,绿地空间相对来讲比较少,而且湿地一般人都不重视,所以给湿地一些空间非常重要。我们依据原来划设的76个重要湿地再进行扩张。
有湿地法和海岸法,海岸法到现在还没有通过,争议最多的是鱼群问题,所以渔民不希望被管制。但是湿地法是比较弹性的法律,是柔性的法律,鼓励渔民捕捞,但是不要把鱼捞完,进行护育的工作。这里有一个架构,从划定,规划,利用管理,基金,法则,跟罚制,进行生态多样性保育和湿地的划设。
这边是主要的架构。这个架构谈的最多就是回避冲击减轻跟生态补偿。生态补偿仿照中国大陆这边退耕还湿的作用,有一些完全应该还给湿地,补偿当地的农民进行生态复育和恢复的作用。也谈到了管理,湿地要进行评价评估。
回避减轻补偿机制也需要经过审查,而且很注重民众的参与,老百姓一定要表达他的意见,不能是政府说做就做,让老百姓充分表达意见之后,跟地方的NGO做谈话协调。如果通过之后就开始进行补偿,缓解和回避。这是立法程序我就不再多阐释了,有一些征询意见,法规审查跟法律公布的阶段。
2013年湿地保护法已经通过了。希望通过对生态功能,生态结构,生态过程补偿的方式,可以大规模恢复湿地。要点就是确保居民的权益,让湿地进行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刚才强调的,它里面的补偿一定要做生态的调查,定期检查,有不好的事情要定期进行限期改善。
最后做一个结论,我们希望这里面的调查跟巡守,复育,恢复跟环境教育能起到一个很长的联系,通过护育、保育、教育能让湿地更好的发展。
这就是我个人不成熟的意见,跟各位分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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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