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周边绿化需考虑让利于民

2014-02-14 08:28:00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浏览次数:

  享受植树造林带来的生态环境改善、并依托林地致富的村民们却将通往造林绿化区的路堵死,向绿化部门索要50万元过路费。当西宁市大南山绿化工程进展得如火如荼时,绿化部门却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

  记者调查发现,矛盾的核心在于城市周边绿化成功后随之而来的经济利益纠纷。树立让利于民的意识才能让城市周边的绿化获得当地群众的支持。

  西宁市杨沟湾村是西宁大南山绿化工程的东端起点。经过近十年营林植树,这里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善,因为山林茂密,杨沟湾村村民发展起了茶园经济,村里二三十家茶园每家平均年收入达20万元。

  然而,为什么这里的村民要堵死上山造林的路?其实村民们并不是反对植树造林,而是希望借这种手段分享植树造林带来的利益。而绿化部门为了用造林的相关收益弥补造林资金缺口,用商业开发的方式建设了红叶谷休闲度假村,没有考虑村民们的利益。

  采访中记者发现,我国在全国范围开展的三北防护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已经持续多年,一些地方,尤其是大城市周边的绿化工程已经取得相当大的成效。随着这些营林工程进一步实施,必将进入到一边营林植树、一边利用森林发展经济的阶段,造林将催生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一个个广阔的市场。

  在这个阶段,如果处理不好利益分配的关系,经济纠纷必然随着造林的深入而不断出现。杨沟湾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何避免这种纠纷,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利于民。

  其实国家启动三北防护林等造林工程,以及实施林权制度改革的初衷都是要改善生态,造福群众,最终从这些工程上受益的都应当是群众。因此,绿化部门应首先树立植树造林需让利于民的意识,将商业开发山林的工作交由与造林相关的群众去做,走市场化的道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植树造林本身上去。

  国家实施的各种造林工程,大多都有时间期限,但是保护造林成果却没有时间期限,需要一直持续下去。只有让利于民,让当地群众从植树造林中真正获益,才能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植树造林中去,也才能让当地群众更好地投入到保护造林成果的行动中去。从这个角度看,让利于民才能让绿化工程获得群众的支持。

编辑:zhu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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