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深圳——从价值抉择到标准量化
基于民意的审慎研究
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决定了最终会建成一个怎样的“宜居城市”。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借鉴国外相关体系,深圳根据自身城市特点,编制形成了《深圳市宜居指数评价指标》,其主要指标权重被设置为:经济就业15%、生态环境20%、社会发展25%、居民生活15%、市民感受25%。“宜居与否主要取决于市民的感受。”钟穗萍表示,“指标体系的建立也充分体现了深圳以人为本的出发点和科学审慎的态度。”
据介绍,深圳人居委持续每年编写《宜居城市建设评估报告》,并开展年度“宜居城市市民满意度调查”,民意调查的结果也成为“宜居指数评价指标”及“宜居城市”建设工作内容不断完善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2011-2013年间,深圳市针对数以万计的市民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统计数据显示,生态环境、经济和就业、住房三项因素被市民视作宜居与否的主要因素,由此也构成了深圳宜居指数的重要指标内容。
基于客观的统计数据形成的评价体系,充分呼应了市民的宜居需求,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宜居城市”建设,也连续多年获得民众满意度的持续上升。最新数据表明,2013年深圳市宜居城市总体满意度为70.67%。
而目前,《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标准》等系列配套标准均已编制完成,有望尽快出台。
不难看出,深圳所致力的“宜居城市”建设,不仅是一个科学、严谨、可操作的全面系统工程,也是一个跟随民意逐步提升的动态过程。尤为重要的是,这个过程包含了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共同参与,由此也奠定了深圳“幸福之城”的重要基石。
编辑:zhao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