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以文化之道引领城市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经济、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均有了很大发展,但总体而言,乡村人口外流、耕地减少、村庄消失、文化断裂、环境低下、设施不足、“三留守”、空心村、闲置地等现象,都反映了乡村衰败仍是不争的事实。乡村和城市不可分割,乡村是“母胎”,城市是“麟儿”,乡村孕育和诞生了城市,并为城市提供了劳力、土地、产品、生态的保障,乡村是基础,城市离不开乡村。今天乡村付出太多,城市不能“啃老”,城市应当反哺。
回归乡村,复兴乡村,根本上是让乡村、让村民具有同等的发展权利、公平的发展环境、平等的发展保障。回归乡村,是乡村价值的回归、文化的回归、生态的回归,乃至心灵的回归。乡村复兴要敬畏历史、珍惜环境、保持格局、传承文化、以民为主。乡村复兴不能“破旧立新”、不是“变乡为城”、不求“面目一新”。乡村复兴,要立足农业,增强活力,要创新就业环境,促进就地城镇化;要保住农田底线,扩大生态空间。乡村复兴要发扬村民自主精神,依助政府和市场力量,探讨多元化管理模式,由村民自己管理自己。(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崔功豪)
人文城市建设应注重基础理论研究
“注重人文城市建设”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点睛之笔,意味着我国从经济型城市化向文化型城市化的战略转型,对推动城市发展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建设、提升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但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研究主要侧重于产业、金融、建设、管理等实际层面,而关于城市文化、精神、价值、心态等研究,既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也缺乏系统性的理论阐释,不能满足人文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应从“注重人文城市基础理论研究”开始。只有先把人文城市的概念、内涵、模式研究清楚,才能画出一张路线清晰、目标明确的人文城市规划建设总设计图,并有效制约、规避各种非理性、缺乏长远与总体考虑的舆论和行为。
上海交大城市科学研究院提供数据:截至2012年2月,21省市新城区数量统计
文化城市是一种以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为主要生产资料,以服务经济和文化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以人的知识、智慧、想象力、创造力等为主体条件,以提升人的生活质量和推动个体全面发展为社会发展目标的城市理念、形态与模式。它既超越了人类城市原始的防卫、商业等实用功能,也不同于古代的“政治型城市化”和现代的“经济型城市化”,真正揭示了城市发展的目的,不是城市人口增加,也不是经济总量与财富的聚集,而在于是否提供了一种“有价值、有意义、有梦想”的生活方式,应成为我国“人文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标准。在发展模式上,应研究和规划一条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文化城市群为理想目标的战略框架和发展路径。(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 刘士林)
文化城市建设的标准化
文化城市是一种从外化的物质层面向内生的精神层面转移,从而实现人与资源、环境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从文化城市理论到实践的流动路径和需求出发,应解决几个层面的标准问题:
一是文化城市的理论边界,从目标、手段、表征等方面看,文化城市是享有文化积淀和文化资源、呈现稳定文化特色、充满文化活力、具备文化消费和文化参与自觉的城市理念与形态。
二是文化城市的构成要素和表达。整体思路应是从资源数量向资源可及性转移,从供给向消费和创造转移。如城市文化历史传承和特色锻造,市民文化消费习惯、规模、种类和价值,文化产品产出数量、质量、来源、种类,基层市民自主参与和产出文化活动的普遍性、规模和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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