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营造演绎建筑之美

2014-05-08 08:53:00    作者:陈力石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演绎建筑之美

  建筑光与影的营造构成了建筑艺术的物质与精神的表现特征。

  光与影对建筑的自然生态营造。在自然光与影的生态营造中,建设设计常采用引光、透光、反射灯法,当然也有其他综合利用的一些手段,基本上都是利用室外的自然光,将室内的光与影营造出来,构建一种易居的光影生态环境。自然光影的生态营造,在运用以上手段时,需要考虑对光引用的一些基本原则,比如均衡稳定原则,人感受光影需依靠眼睛,而稳定均衡的光影,能够让眼睛感受到安全、愉快,否则就容易产生不良的体验;对自然光的引入还要考虑对称互补的原则,单一的光并不符合人居住生态的自然化,而光与影的对称、平衡,有助于建筑内部自然生态的形成;再就是要讲究韵律和节奏,自然光的变化是有节奏的,有自己的规律性和节奏感,这种节奏感给人带来感受自然的环境和契机,因此建筑设计也需要考虑自然光引入过程中的节奏感和韵律的变化。

  光与影对建筑形式之美的营造。光与影的应用为建筑增添了多变的特点。这是因为光影自身所具有的自由、多变、视觉吸引等特性。首先,光影可以对建筑进行比例的调节和改变。光影变化的自由性决定了光可以成为建筑内部的点,也可以是线、是面。相对于其他构成元素来说,光影的构成对于建筑更具有灵活性,可以有自己的组合改变,而对于点、线、面的自由组合构造,可以给建筑营造出不同的比例之美。其次,光与影对于建筑空间感的形成功不可没。空间感的产生主要是通过人的视觉心理感知,这种感知不仅仅是物质化的外在形式,比如墙体、地面、天花板等,而光则是人对物质感觉的媒介,是界定和表现空间的重要因素。可以说没有光的折射投放到人的眼中,那么空间感就难以产生。

  光与影对建筑结构、意境的营造。意境是美学上的概念,即通过对审美意象的组合,来达到某种审美趣味的一致性,构造出某种审美上的状态,比如阳刚、阴柔、幽远等,都可以称之为一种意境。光作为建筑审美构造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对于建筑硬件组合的审美营造,是一个促成者。这是因为在所有的审美意象组合中,只有光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不具有固定形态,可以是一道利剑,也可以是星星点点,或者是悠远深邃,这些都将由光与影通过不同的组合与建筑外在固有形态进行衔接,从而形成不同的审美意境。

  光与影是显示建筑空间、表现造型艺术、美化环境的重要手段。在建筑设计中研究光影与建筑造型的关系,将光影作为建筑的设计材料,巧妙地运用各种手法,可以获得意境不凡的艺术创意。

编辑: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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