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污,人工湿地灵不灵?

2014-05-28 16:40:50    作者:陈蔚林     来源:海南日报     浏览次数:

  建言—

  缺钱怎么办?

  处理1吨污水最多0.3元

  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尽管当前我省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现状喜忧参半,但钟柳明告诉记者,目前海南农村经济不发达但土地资源较丰富,加之生活污水中污染物含量较低,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推广仍大有前景。

  “其实,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后期运营成本十分低廉。经测算,处理每吨污水最多3毛钱。落实这笔资金,并不会给当地财政带来太大压力。”钟柳明举例,作为我省较早建设使用人工湿地的市县之一,万宁市委、市政府近年来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推进人工湿地的建设工作,出台了《镇墟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设施管理制度》,把人工湿地的后续管理费用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采取即地聘请的形式,对已建成的人工湿地工程,均在当地聘请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的管护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责任,规范管理行为。

  “万宁市每年用于人工湿地运行管理经费仅50万元,其他的市县也应该能够负担。”因此,钟柳明认为,将该类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或许可以作为解决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计。

  没人管怎么办?

  政府出钱委托第三方代管

  几个村一个组派人巡查

  岳平则提出了另一种办法—借鉴“BOT(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模式”。由政府筹集运营经费,企业可以在建设并保证系统正常运作的同时使用湿地。“污水处理系统上的人工湿地还可以用于种植高端花卉和经济作物,为企业创收。”岳平认为,“只要政府能够提供土地和基本的运营经费,并给予相对的税收优惠政策,相信会有不少企业愿意加入其中。”

  但“BOT模式”只适用于面积较大的人工湿地,针对小块、分散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钟柳明建议,如果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规模很小,指定专人专职维护并不划算。可以考虑借鉴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方式,建设并筹集运营经费后委托第三方代为管理。”他进一步说明,“第三方单位可以把几个村庄划分为一组,用巡检的方式来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巡查。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还能减少运行成本。

  村民环保意识不强怎么办?

  立法管理农村治污

  让村民承担环境治理费

  作为省人大环资委委员和省政协委员,岳平不止一次在省两会上呼吁,让更多人共同关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问题,甚至曾经提出通过立法,让农村治污有法可依。“村民环保意识不强,要宣传、要教育,但仅仅依靠道德约束来达成目的是不够的,要利用法律作出强制规定,让村民承担一定的环境治理费用,并在一定年限内逐步建立起相关机制。”岳平说,“缴纳环保费用,不仅能让农村治污设施可持续运作,还能让村民懂得"谁污染谁治理",自觉为环境保护负起责任来。”

编辑: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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