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都市的公共艺术(图)

2014-06-17 10:58:45         来源:东方早报     浏览次数:


  台湾地区的公共艺术法令

  1992年,台湾正式施行《文化艺术奖助条例》。其中,关于“公共艺术”的规定如下:

  公共建筑物应设置公共艺术,美化建筑物与环境,且其价值不得少于该建筑物造价百分之一。

  政府重大工程应设置公共艺术,美化环境。但其价值,不受前项规定之限制。

  供公众使用之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及使用人,如其建筑物设置公共艺术,美化建筑物与环境,且其价值高于该建筑物造价百分之一者,应予鼓励,其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

  前三项所称公共艺术,系指平面或立体之艺术品及利用各种技法、媒材制作之艺术创作。

  次年,台湾制定完成《公共艺术设置办法》,至今进行过四次修正。当局期望这部法令可以成为“美化都市市容、照顾艺术家生活,提升市民生活美学品味”的一剂良药。《办法》公布之后,当局开始积极设置网站,举办各种活动,支持学界通过各种研讨会或学术论文等形式各抒己见。社会团体与个人也开始承揽公共艺术案、设置相关网站,“公共艺术”顿时成为“显学”。

  历史脉络下的多元性

  在台湾,我们常听到“多元性”这个概念。在谈论公共艺术的文章里,这个概念更屡见不鲜。“多元性”之所以被推崇,与台湾的历史发展息息相关。这个核心概念深刻影响了台湾公共艺术的表现,影响了人们的艺术认知,自然也影响到了相关政策的制定。西方学者Patricia C. Philips认为:“公共艺术从来不是独立形成,自发创作的,它必须跟城市与社会的政经伦理一起被纳入考虑。”因此,要了解台湾的“多元性”,就必须从变动的历史脉络来看。

  简单地说,台湾的文化发展奠基于日据时期的日本文化及“二战”后国民政府带去的中华文化。台湾光复之后,大局势的紧张、变动使得台湾社会的统治变为戒严与控管。随着蒋介石政权败退台湾,来自中国大陆的文化与台湾本土文化开始共生。在高度的政治控管下,艺术的表现方式呈现两种特点:其一,突出表现大中华文化元素;其二,内容高度去政治化。

  1960-1970年代,台湾文化建设开始注重台湾本土艺文发展,形成一股乡土文学风。然而,这股表现在地风土民情的艺术,并没有成为一股强大的美术势力。1987年,台湾解严之后,放开党禁、报禁,媒体言论开通、留学生回国,大量西方思潮形成一股又一股强劲势力,似乎瞬间淹没了台湾在地的美术风格,也与大中华元素分庭抗礼。一时间,西方思潮代表着现代、进步、前卫与国际化,在台北大都会流行开来。同时,随着整个社会从威权专制过渡为自由民主,台湾本土意识逐步崛起。另外,在全球化浪潮“anything goes”的席卷下,很多公共艺术作品如雨后春笋般生长,共同造就了我们今天所见的多元景象。

  公共艺术的发展

  
一、杨英风的“景观雕塑”

  二战后的台湾并没有“公共艺术”的概念,不过,艺术家已经尝试在公共建筑物上进行艺术创作。当时著名的艺术家杨英风,深受国外思潮影响,把“景观雕塑”的概念引进台湾。“景观雕塑”强调,雕塑作品要与环境空间密切结合,形成相互辉映的雕塑艺术。这样的概念为1990年代台湾当局倡导的“公共艺术”政策,率先开辟出一条道路。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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