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20世纪建筑遗产遭遇"保护难"

2014-07-15 08:31:06    作者:单霁翔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20世纪建筑遗产”,顾名思义是根据时间阶段进行划分的建筑遗产集合,包括了20世纪历史进程中产生的不同类型的建筑遗产。众所周知,20世纪是人类文明进程中变化最快的时代,对于我国来说,20世纪具有更加特殊的意义。在20世纪的100年时间,我国完成了从传统农业文明到现代工业文明的历史性跨越。没有哪个历史时期能够像20世纪这样,慷慨地为人类提供如此丰富、生动的建筑遗产,同时也只有建筑遗产才能将20世纪的百年历史进行最为理性、直观和广博的呈现。

  今天,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近代遗产、现代遗产和当代遗产,都是人类共同遗产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濒危遗产报告中,针对一些优秀当代建筑处于被废弃或被改造的境地,表达出对20世纪建筑遗产命运的忧虑。

  在我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是一个既具有重大意义又充满挑战的主题。百年以来,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人口和城市的不断膨胀,材料和技术的推陈出新,经济规模的持续扩大,建设速度的大幅提升和生活质量的持续变化,使各具功能的新兴建筑,如雨后春笋般铺遍城市和乡村。

  20世纪建筑遗产,是文化遗产大家庭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成员。他们见证着国家和民族的复兴之路,体现着建筑先辈为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社会进步而前仆后继、自强不息的精神,凝聚着各个时期建筑师的崇高理想、信念、品德和情操,形象而直观,具有强烈的感召力。与那些历经千百年沧桑早已被剥离了实际应用价值、只作为历史遗迹接受研究与观赏的古代建筑遗存不同,20世纪遗产往往是功能延续着的“活着的遗产”。

  与那些令人肃然起敬的古代文化遗存相比,20世纪建筑遗产在文化遗产大家庭中最为年轻,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忽略它们存在的重要意义,使20世纪建筑遗产在各地不断遭到损毁和破坏。由于在保护理念、认定标准、法律保障和技术手段等方面,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论和实践框架体系,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充满了挑战。因此,应针对20世纪建筑遗产的上述特点,研究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及时实施抢救性的保护。

  首先,缺乏加强20世纪遗产保护的正确认识。对于20世纪建筑遗产的判定不能完全套用古代遗产的标准。一方面,20世纪建筑遗产与其他历史时段的文化遗产相比,内容更为丰富,情况更为复杂,保护的紧迫性更为突出,需要采取更为积极的保护行动,予以审慎对待。另一方面,由于20世纪建筑遗产的概念提出较晚,具有针对性的研究刚刚起步,相关理念尚未成熟,缺少可供参考的现成模式,因此,只能通过不断实践,积极开展相关研究,探索正确的保护途径。

  实际上,拥有数十年、近百年寿命的20世纪建筑遗产留存至今实属不易。长期以来,不少城市决策者对已有的建筑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轻视,甚至认为传统建筑形式无法为新时代服务,因此需要一场摧枯拉朽的改造。于是,新的建筑的诞生往往伴随着对过去时代建筑的否定和藐视。今天,一座高层建筑或一组建筑群的拆除与重建变得再普通不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屋建筑的平均使用年限不到30年”。“短命建筑”在我国的出现,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人们不能以理性的态度对待20世纪建筑遗产。20世纪建筑遗产相对于更古老或更传统的文化遗产而言,较少得到人们的认同和保护。人们往往认为20世纪刚刚过去,而未将这一时期的建筑遗产列入保护的范畴。

  作为典型案例,1992年7月1日济南老火车站钟楼上精确的机械钟永远停止了转动,伴随着济南人走过80个春秋的老火车站就此尘封。然而在拆除之前,无法计数的市民扶老携幼涌到站前,与这座陪伴着他们走过难忘岁月的建筑合影留念,作最后的告别。1992年之前,老火车站设计者H·菲舍尔的儿子,每年都会带一批德国专家来免费为老火车站提供维修和保养,他还说这座车站再用200年也没有问题。当他听到老火车站被彻底毁掉的消息后,气得老泪纵横,并表示再也不会来济南,也永远不会原谅下令拆除这座建筑的决策者。

  其次,缺乏实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法律保障。今天,涉及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和管理的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学术研究和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另一方面,面对全国城市化的加速进程,面对一个接一个的城市建设目标,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形势日趋严重,由于缺少法律保护,越来越多的20世纪建筑遗产在城市广场建设、城市道路拓宽和“旧城改造”中被拆毁,抢救工作日趋紧迫。

编辑: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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