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接受省级复查
7月16日、17日两天,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省检查组对海宁市“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查检查。省检查组园林专家对该市园林绿化及巩固创“国园”成果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分两组,分别来到大脚板乐园、李善兰公园、鹃湖区块备用水源地、城东防护林、碧云桥周边河道等地,对该市绿化建设进行查看,还走进垃圾焚烧厂检查垃圾无害化处理,尖山污水处理厂检查污水处理等。
据了解,海宁市2010年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为积极巩固和扩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近5年来,该市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城市美化与城市绿化并重、加快建设与勤俭节约并重、城区建设与城乡统筹并重,高起点、高标准绿化美化城市环境,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型山水园林城市,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城市生态的良性循环。目前,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379.46公顷,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1546.4公顷,公共绿地面积242.3公顷。
海宁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独特的自然山水风貌赢得了检查组一致肯定。检查组表示,海宁市这几年强化领导,各项保障有力;规划引领,各项建设有序推进;精细管理,城市特色明显。专家组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建议海宁市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绿线管理;进一步加强园林专业化管理,加强园林科研人才和队伍建设;注重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养护管理,提高单位面积养护经费,加强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
编辑:lihai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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