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垃圾处理的中国之路
在我国近些年来在一些城市也在探索着实行城市垃圾焚烧的方法,但却是阻力重重。一是居民不支持,很难选址。二是建造成本和运营成本双高(垃圾焚烧后所产生的烟气是含有高浓度有害气体的,因此做好燃烧后的烟气净化工作是垃圾焚烧工艺中要求最高也是花费最大的部分),地方财政如不能给予有力支持是很难维持运行的。在垃圾处理方法的选择上有句话叫做:穷埋富烧。这句话十分准确的揭示了垃圾焚烧的关键所在,钱!当然一个城市是否适合选择垃圾焚烧的处理方式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诸如:城市的规模、城市的经济状况、政府的财政补贴力度、垃圾分类在城市居民中的普及程度、垃圾的运输条件、采用的焚烧技术如何、对焚烧过程的监管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影响决策的因素。现在国内很多人是谈烧变色,好像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洪水猛兽一般,其实,只要在运行中严格管理单就技术来说是安全和成熟的。可是如果没有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放在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论证的高度进行评测,就贸然的去推进建设垃圾焚烧厂是必要出问题。例如:2014年5月,浙江杭州因一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项目选址,引发附近居民担忧,居民们先是聚众抗议,而后大量群众涌上02省道和杭徽高速余杭段,导致交通长时间中断和部分人员受伤,数辆警车和社会车辆被掀翻。
有效的方法---垃圾分类
那么,我们再看一看垃圾处理的方法不论是直接填埋还是焚烧后填埋,都是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方法。而像德国和日本这样的国家也无法绕开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这条。我国目前通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是大类粗分的原则,以北京市为例的生活垃圾进行组份分析,不难看到:厨余类垃圾占到垃圾总量的60%,可回收有再利用价值的占到垃圾总量的30%,而纯粹无用的其它垃圾才占到垃圾总量的10%。因此减少垃圾的产生和在源头进行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无可替代的手段。近些年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尤其是直辖市和省会城市,都开展了垃圾分类的活动。也都相继出台了大同小异的垃圾分类手册和垃圾分类的落实方案。然而,几年过去了这些开展了垃圾分类的城市,无一例外的都陷入了效果不明显、“叫好不叫座”、人人说好事就是无人做的困境之中。
很多人因此借机指责说:中国人素质差、居民素质低……等等,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们很多的人竟也欣然接受了这个说法。其实不然,垃圾分类这个措施是需要我们对业已养成习惯的生活行为进行相应的改变和调整,只有做出了这样的改变和调整,才能适应垃圾分类的要求,所以说垃圾分类进入目前这种效果不明显的阶段是十分正常的,并不能说明是我们的居民素质不高的问题,只是反映出我们大家目前还没有适应垃圾分类的要求而已。
垃圾分类的困惑
说到垃圾分类,我们常见到的一句宣传口号就是“垃圾分类举手之劳”。这意思其实挺直白的,就是说垃圾分类这事儿不难,抬抬手就行。要真是这样就好了,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么简单啊!通过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总结分析,我们发现在社区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最大难点就是塑料袋的问题。如果居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习惯地把使用过的塑料袋不和厨余垃圾放到一起,那么就会使居民们的分类意识和分类效果有一个大的提高。其实这是通过对塑料袋进行分类的具体行为来培养分类的习惯,这是需要有一个过程的,日本用了30多年的时间,才得到今天的局面;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放弃,坚持宣传努力地号召人们都来参与垃圾分类。
在这些年的垃圾分类的宣传中还出现过回收电池的波折,一段时间可以说在全国范围内的许多的城市里都建立了废旧电池回收箱,宣传要集中回收电池,大有集中收集电池就是环保的行动。然而实际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我们看看相关的文件吧:1997年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目前家庭常使用的称作1号、5号、7号的电池就是碱性锌锰电池,这些电池都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的技术要求。因此,自2006年起我国对于日常家用碱性废弃电池处理的方式,是随生活垃圾分散投放,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而且,大量集中堆积废旧电池反而会对环境造成危害。这样的错误不能不说是环保宣传的尴尬。
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生活中一些旧有的记忆也在发生着变化;原先诸如大棒骨、橘子皮、玻璃、旧鞋子等等废旧物品都是可以卖钱的,可是现如今这类物品是没有人进行回收的了。对于垃圾分类中的可回收物的解释,简洁而准确地说就是可以卖钱的,而不能说能够再利用的。
编辑:zhao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