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过《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的决议》

2014-10-20 16:38:46    作者:江西湿地办     来源:湿地中国     浏览次数:

  10月15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自2012年5月1日施行以来,全省各地依法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严禁非法侵占、破坏城区湿地,特作出决议,决议共五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加强城区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快推进城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三是坚决防止非法侵占、填埋城区湿地现象发生;四是着力修复和提升城区湿地生态功能;五是切实加强对城区湿地保护的组织领导。

编辑:zhaox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江西成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

  近日,江西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成立,聘请复旦大学教授陈家宽担任顾问。本届专家委员会由来自生态环境、气象、土壤、地理、监测、动植物保护等各个领域的31名专家委员组成,其中外省专家7名。【详细】

海口市湿地保护协会成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