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中国国家公园

2014-12-15 10:39:25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浏览次数:


  于是,一个专家学者们设想中的国务院直属管理部门浮出水面——“中国国家公园管理局”。

  “的确有许多专家提出建立国家公园管理局。我认为,不仅是国家公园,只要是冠以‘国’字头的风景区、保护区都应该纳入这个新部门的管理。”梁永宁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美国国家公园的管理人员一律由国家公园管理局任命、调配,有固定员工和临时员工的区别,一般要求有较高的学历,统一着装,配备先进设备,以保证国家公园的资源保护和服务质量。梁永宁设想中的新部门,可以仿鉴美国的相关配置,他认为那是被世界多数国家所认可的管理体系。

  “这个部门不应以现在的任何部门为主导,而是集中各部委下具体管理九大类自然和文化遗产地的处或司,整合成一个全新的部门。”吴必虎说。

  国家公园种类繁多,如文物、海岛、地质等类型的公园,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被整合的人员和部门中,大部分只有执行和管理方面的经验,缺乏原有部委的专业能力和专家支持,他们将如何应对不同公园类型的管理难题呢?

  吴必虎认为,政府可以向研究机构、学术机构等购买学术支持,这也是一种政府采购。“专业场馆的建设,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比如湿地观鸟屋棚的建造,就有一些非常专业的公司。”

  苏杨建议,在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方面,由国务院明确(或设立)国家公园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国家公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审批、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并安排与国家公园规模和日常管理需求相适应的专项资金。

  预计2015年推出国家公园试点

  除了编制国家公园发展规划、建立国家公园的准入标准外,相关立法的呼声更高。

  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上,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司长张希武说:“国家公园在我们国家是个新生事物,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也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第一步应该建立国家公园的管理条例,先从条例着手、法规着手,同时对每个建成的国家公园形成一园一法。”

  先立法还是先成立机构,吴必虎推崇两者同步,李亮则对先立法的观点不乐观,“现实情况是,没有实践很难立法。旅游法研究了18年,最后依靠人大常委会的‘帮忙’才通过。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颁布前,也在各个部门审批‘游走’了8年。”

  据悉,中国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与风景名胜区密切相关的法律十余部。水利部、海洋局、林业局也有相关条例涉及体系内的公园管理。

  李亮说:“我们不缺法律,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风景区可以说是各部门的摇钱树,要建立新的国家公园管理局,就会触动原有利益,谁也不愿意轻易放手。”

  接受本刊采访的多数专家认为,建立国家公园管理局虽然困难重重,但只要中央政府下决心就一定能解决。

  吴必虎预期,2015年这个部门或许就能成立。李亮的判断则在“三年后”,因为“专家团队的调研和试点都是必要的过程”。

  而周雄没有给出一个时间点。他说:“国家风景名胜区是我国对国家公园第一步试点,新的试点将更具有目的性。中国地广人多,牵一发而动全身,安置引导问题都没有先例可借鉴。需要一步步来,稳定压倒一切。”

  据国际在线的消息,建设国家公园体制的思路和方案正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牵头制订,“预计2015年将推出国家公园试点”。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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