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湿地动态变化纳入科学发展考核
从2015年起,我省将湿地资源动态变化考核纳入各级政府科学发展政绩考核范围。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此进行了部署。
目前,全省湿地总面积173.75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比率(即湿地率)为11.09%。按1996年至2000年第一次湿地调查相同口径比较,全省自然湿地减少和人工湿地增加相抵,湿地面积净减少19.50万公顷,减少率为10.93%。根据全省湿地分布特点和生态主导功能,省政府规划重点构建“一环、两湖、三带、四区、五点”的湿地保护管理格局。
对沿海浅海水域和海岸滩涂,我省将控制围垦、污染和基建占用,建设沿海生态保护带;对南四湖、东平湖,我省实行退田还湖、退养还滩,环湖建立大型生态保护带,严格控制排污入湖和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水质安全,维护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调蓄地功能;对在黄河沿线湿地生态保护带、小清河沿线湿地生态保护带和京杭运河沿线湿地生态保护带,我省将加快湿地公园、保护小区建设;对黄河流域花园口以下区、淮河流域沂沭泗河区、淮河流域山东半岛沿海诸河区和海河流域徒骇马颊河区,要遏制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趋势;对黄河三角洲和莱州湾、大沽河和胶州湾、荣成沿海、庙岛群岛、黄垒河和乳山河口湿地,我省将促进退化和遭破坏湿地的保护与修复。
省林业厅森保站站长孙玉刚说,我省年内要公布第一批湿地保护名录、划定保护红线。2013年,黄河三角洲被纳入国际重要湿地,到2017年,我省将再申请国际重要湿地1处,建立国家、省、市级湿地公园300个、国家、省、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处。届时,我省将划定完成全省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县级以上湿地保护名录,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90%以上的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减少。
省林业厅副巡视员马福义说,湿地主要受到污染、围垦、基建占用、过度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等5个因素的影响。其中,污染、围垦、基建占用威胁处于高发态势,全省一半以上的湿地受到这3个因素的威胁和影响。目前,相关法律规定湿地保护和建设工程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占用湿地单位在项目选址阶段,应当征求林业部门的意见。为强化“依法治湿”体系,省政府将进一步调研,起草《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审议。今后,对涉及向湿地区域排污或改变湿地自然状态,以及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等行为,要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审批制度。
省政府决定把湿地保护管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建立体现湿地生态价值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明确各领域的补偿主体、受益主体、补偿程序、监管措施等,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和市场手段,协调湿地生态系统利益关系,形成奖优罚劣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施重点湿地认证制度,确权发证,明确经营主体。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推动建立湿地用途管制、湿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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