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湿地萎缩这么快,保护立法还多远?

2015-03-17 11:02:47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浏览次数:

  调查显示,全国近六成地下水水质差,除过度开采带来的地下水位下降、工业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带来的水污染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常常被忽视——被称为地球之肾的湿地,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湿地维持着约2.7万亿立方米淡水,保存了全国96%的可利用淡水资源。遗憾的是,我国每年减少的湿地面积约500万亩,湿地保护率仅为43.51%。

  尽管近年我国对湿地的保护力度逐步加大,社会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却仍然无法阻挡湿地被侵占、功能退化、面积减少的步伐。据统计,我国湿地率为5.58%,远低于8.6%的世界平均水平;人均占有湿地0.6亩,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5。

  以往两会,代表委员们的议案提案多有涉及湿地保护与生态补偿,《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关注今年两会的议案提案发现,再次关注湿地保护,代表委员直指立法。

  建立法律法规守住湿地红线不遭践踏

  当前,湿地存在着不合理开发、面积减少、功能退化、污染严重、利用过度、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尚未建立法律体系使湿地保护举步维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应加快湿地保护立法的步伐。”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牛立文建议,尽快将湿地保护立法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同时,推动全国各地健全湿地保护法规,严格依法保护管理湿地资源。

  2013年3月28日,国家林业局公布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制定实施了省级湿地保护条例。但是,仅靠一部部门规章和地方性的条例,还远远不够。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认为,从意识到行动,加快推进湿地保护立法,亟须迈出步伐。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明确各级主体应担当的湿地保护责任,制定实施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划定湿地保护总面积,制定和实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才能守住湿地红线。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市长段志强介绍,巴彦淖尔市位于黄河“几”字形顶端,因境内湖泊湿地众多而得名。近年来,全市通过大规模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累计恢复湿地约10万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湿地减少的势头,但湿地仍在不断消失,保护和恢复湿地刻不容缓。他希望,尽快出台全国性的湿地保护法律,让湿地保护有法可依。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陈清华提交了《在鄱阳湖全湖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和《建立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补偿基金》的建议。他提出,应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国家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并指导地方继续加强湿地立法。要研究建立湿地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湿地保护考核奖惩制度,把湿地保护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落实地方政府保护责任。

  民盟中央在《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开发中湿地保护的提案》中建议,推动湿地保护立法,明确湿地保护主体、保护对象、保护方式和处罚措施,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执法能力,建立完善流域综合管理体制和湿地保护的管理体制以及湿地生态补偿、考核问责机制。

编辑:w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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