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丛:林业发展模式将实现“两个转变”

2015-03-19 09:50:23         来源:光明日报     浏览次数: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方案》和《意见》),全面部署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方案》和《意见》出台有何意义?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发展面临怎样的困难和问题?改革应如何攻坚克难、重点推进?对此,记者专访了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

  记者: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方案》和《意见》有何重大意义?

  赵树丛: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更加注重生态建设,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从这一战略思想出发,《方案》和《意见》特别提出,国有林场林区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主要功能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要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提出这“两个转变”是对林业使命的新判断和对国有林场林区功能作用的新定位。新形势下,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改善林区民生的重大任务,对保护好、发展好我国珍贵的国有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着重要意义。

  记者:当前,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发展现状怎样,面临哪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赵树丛: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加强生态建设、绿化祖国,国家投资建立了一批国有林场。同时为了加强森林资源利用,建立了一批国有林业局。经过长期发展,国有林场和林区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国有林场现有林地面积8.7亿亩,由省、市、县分级管理;国有林区林地面积9.9亿亩,主要由国有森工企业经营管理。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和林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投入渠道不畅。国有林场虽为事业单位却实行企业化管理,没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和稳定的公共财政投资渠道。国有林区产权虚置、政事企不分,长期过度依赖森林资源消耗,导致可采资源枯竭、森林和湿地面积减少、自然生态系统严重退化、产业结构单一、经济转型困难。国有林场和林区普遍面临资源管理弱化、基础设施落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等问题。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势在必行。

  2013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河北、浙江、安徽等7省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通过改革,绝大部分国有林场已定性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科学核定了事业编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职工工资收入和社保参保率大幅提升,许多林场基本剥离了林场办社会的职能,增加了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改革成效显著。

  记者: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发展面临许多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此次改革应如何抓住关键,攻坚克难?

  赵树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一是彻底解决国有林场和林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林区办社会”等深层次问题。通过改革,明确国有林场和林区发挥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功能定位。明确林场性质,科学核定事业编制。推进政事企分开,剥离社会管理和办社会的职能,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这一主业上来。

  二是切实解决国有林场和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通过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及监管体系,明确国家、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事项和监管责任,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三是着力解决国有林场和林区政策边缘化、基础设施差、民生保障弱等现实问题。通过改革,完善支持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解决好职工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使林场和林区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享改革红利。

  记者: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已经明确,重点有哪些?

  赵树丛:国有林场改革的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功能定位,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二是合理界定属性,对原为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国有林场,继续按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对原为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国有林场,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对目前已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或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在内部管理上,科学核定事业编制,实行以岗位绩效为主的收入分配制度,公益林管护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明确森林资源监管主体和考核机制,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实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启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

  国有林区改革的重点也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序实施“一停一转”,全面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转变林区发展方式,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新阶段;二是逐步推进“一分一建”,即逐步推进政事企分开,逐步建立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剥离企业的社会管理和办社会职能,实施森工企业改制;三是积极推进“两项创新”,即积极创新森林资源的管护机制和监管体制。森林资源管护凡能以购买服务方式实现的要面向社会购买,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产权归国家所有。

  为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首先在重点国有林区、部分国有林场开展试点,预计到2017年实现全面停止全国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对国有林区适当增加天保工程财政资金,支持森林保险和基本公共服务。此外,还提出了分类化解金融债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具体举措。

编辑:w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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