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亚太森林恢复的新平台——访亚太森林组织秘书长曲桂林

2015-04-15 09:00:09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

  4月8日,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以下简称亚太森林组织)董事会在北京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记者就亚太森林组织的构建与发展等问题采访了亚太森林组织秘书长曲桂林。

  记者:亚太森林组织董事会的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可谓亚太森林保护的一件大事,亚太森林组织成立的背景及董事会的职能是什么?

  曲桂林:应该说,亚太森林组织是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2007年在澳大利亚举行的APEC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达成《悉尼宣言》,明确提出两个亚太区域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其一就是林业目标,即到2020年,亚太地区各种森林面积至少要增加2000万公顷。在这次会议上,中方倡议建立亚太森林组织,很快得到了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支持,并写入了会议宣言。

  亚太森林组织的董事会,是亚太森林组织的决策机关,它的主要职能包括确定未来发展的战略定位,审定规章制度,指导组织各机构的规范运行、审定工作计划和预算,任命秘书长及决定其任期等重要职责。所以,董事会的成立和运行,对于一个国际组织而言是一件大事,它标志着亚太森林组织机构的完善,是多方参与、协商一致的国际规则的体现,是发展的新阶段。

  记者:亚太森林组织是由中国倡议发起的,中国在组织筹建和发展中起到了哪些作用?

  曲桂林:在亚太森林组织筹建的过程中,中国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发挥了主导作用。2008年,国务院就亚太森林组织的筹建和发展作出批示,要求“注重实效,积极推进”。国家林业局将筹建亚太森林组织、落实领导人倡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在北京设立秘书处后,中方积极谋划,多方筹措,为秘书处提供了财力和人力的支持,指派了秘书长。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大力支持筹建工作。应该说,多部门的协作,为亚太森林组织这样一个林业国际组织在中国的诞生创造了条件。

  从机构运行上来说,亚太森林组织遵循多方参与、平等协商的原则。中国作为亚太森林组织的成员,积极参与组织事务,行使成员权利,也履行成员义务。当然,中方是组织的创始成员,而且是主要的出资方,是我们最重要的成员,在组织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十分关键。

  记者:亚太森林组织有哪些发展机遇及发展前景?

  曲桂林:亚太森林组织的产生,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亚太地区是全球森林资源最丰富、生物多样性最繁多的区域之一,但一直受到毁林、森林退化严重等问题的困扰。近年来,由于中国等经济体植树造林等绿化工程的贡献,才扭转了区域内森林面积不断下降的趋势。其他区域经济体,对于保护森林、恢复生态有迫切的需要,并对中国的林业和生态建设经验有交流和学习的热切希望,需要平台和纽带的联系。

  从中国的情况来说,习近平主席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林业发展。近期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未来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会继续加大。作为中国倡议并支持的国际组织,这是它壮大的有利条件。

  亚太森林组织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是区域内比较活跃、务实的国际组织。未来5年是亚太森林组织的深入发展期,组织的成员分布和“一带一路”的倡议在地理位置上高度重合。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亚太森林组织一定能找准定位、顺势而为,取得更大的成绩。

  记者:亚太森林组织发展顺应世界林业发展趋势,符合区域林业实际需求,如何保障该组织可持续发展?

  曲桂林:要维持一个组织的活力,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我认为有几点非常重要:

  首先,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设计。符合国际惯例、按照国际规则运行,是亚太森林组织国际化的标志。

  其次,要解决好资金可持续性的问题。资金是机构发展的保障。未来,除了中方对组织的资金支持以外,组织要积极丰富和拓宽资金来源的渠道,包括通过亚太森林组织基金面向社会、面向区域募集资金;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横向合作,整合资金,逐步建立起稳定的资金机制,不断扩大资金规模。

  第三,要坚持协商一致、多方受益。一个组织的活力离不开成员的积极参与。亚太森林组织是成员共有的平台。我们一定要坚持协商一致、多方受益的工作原则,做到认真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合理分配收益。

  第四,要树立服务意识,成为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务实合作的平台,要服务成员的需要,服务区域林业的发展。

  最后一点,要坚持创新,不断拓展思维。在未来的道路上迎难而上,获得更大发展。

编辑:w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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