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实践与启示
2.明确界定政府和市场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角色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智慧城市建设同样要遵循,各城市政府应避免过去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盲目追逐,明确自身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角色。
现阶段,我国的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水平在全世界而言都处于领先水平,在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环境、主体积极性、技术支撑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好的条件,如果各城市严格依照国家政策进行智慧城市的建设,将能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方面,应以市民的需求为核心导向,牢牢把握国家新型城镇规划中提出的智慧城市建设的六大方向,在通盘考虑和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政企合作、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方式,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到政府的智慧行政、基础设施智慧化、公共服务智慧化当中,杜绝政府自身建设的低效和浪费。同时,要打通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对接渠道,积极实施数据共享、功能对接,至少要协调好各部门的职能,避免建设过程中的重复、打架等现象。
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应用不但已经在传统的商业领域风生水起,也正在逐步进入传统的公共服务领域,例如移动支付水电煤气费、移动打车、互联网金融、移动在线医疗和移动在线教育等。在新技术的创新突破下,市民的需求得到更多样化的满足,长期以来这些领域改革面临重重困难的局面似乎“柳暗花明又一村”。应按照中央高层“改革、创新”的精神,顺应新形势,鼓励和支持有利于资源更高效利用、有利于提高市民生活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做好监督和规范,预防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也要确保信息安全。
3.发挥社会组织的促进作用,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充分培育、引导、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作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通过举办展览、博览会、论坛、交流会、考察等交流活动,宣传推广智慧城市领域先进的理念、产品和服务,促成政府、企业、专家学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对话,加快形成建设指挥城市的社会共识和合力。
国内外经验交流与务实合作十分必要。国内不少城市探索出了一些智慧城市建设的好经验,比如广州市番禺区的“四个民生”工程、武汉市市民之家、台湾地区的智慧城市项目,都具有推广的价值。另外,台湾地区相对过剩的医疗资源、教育资源和大陆地区紧张的医疗教育资源之间有着深入合作的巨大空间。国外方面,日本的柏之叶智慧新城、丰田市智能社区都在探索以节能减排、低碳为基本目标的智慧城市,打造出较为成功的样板;欧洲各国也在积极探索,比如德国的工业4.0等。中日、中欧间,不但可以在智慧城市的理念上相互借鉴,在智慧城市技术、产品和市场上也有巨大的合作空间。
编辑:da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