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魅力如何生成,如何规划?

2015-06-03 10:24:28         来源: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分院     浏览次数:

  五、城乡关系的平等性规定

  城乡关系和谐是魅力城市的必要条件。和谐的城乡关系要确保乡村地区是中产阶层的生活工作领域。农民必须是专业农户,他们的平均收入应该达到城乡平均收入水平。一部分“逆城市化”人口更应系收入较高的人群。低收入人群应该生活在城市。为此,一个城市所在的大的区域,城市化率应该达到75%以上。

  城乡关系的平等,主要指城乡居民之间的权利平等,而不是建设投资在城乡间等量齐观。

  把无农事或农事少的“村庄”当城市来建设,逻辑上是对的。但是,平均不到2000人的60万个行政村,怎么按城市标准建设?如果按自然村说,一个居民点平均人口400人左右,又怎么给它们提供现代基础设施?若真要按现代城市的标准去建设,那是瞎糟蹋财力,根本做不到。如果就地建设,就会有一大批没有吸引力的假“城市”,脱离农业,年轻人不会喜欢,最终会被他们遗弃。现在一些地方的“迁村并居”已经发生了这样的问题。

  因此,我们面对的所谓“农村公共服务”问题,本质上主要是一个城市问题。具体说,就是国家没有给脱离农业的大量的“农村人口”提供城市生活条件。这主要不是城乡的不平等,而是“市民”之间的不平等。换句话说,我们给一部分人戴上了“铁帽子”,尽管他们不再是农民,他们的家乡不再是农业区,但我们非要把他们看做农民,把他们的家乡看做农村,还说要帮他们建设“新农村”,而我们实际上做不到。

  当然,农民总是要有的,农村也是消灭不了的。那么,他们的公共服务水平不需要提高么?回答是肯定的。但我们千万要脑子清醒,我们不是要为9亿多人和60万个行政村提供“农村公共服务”。我们需要换一种思路,仅仅给真正务农的农民提供“农村公共服务”,而这些人口的规模最终应该占国民的10%左右,乃至更少,因为他们生产的GDP占我国经济总量的比重终会降到10%以下。这些人口也用不着居住在五、六十万个行政村中,只需要将现在大部分自然村(约200多万个)转变为小型居民点就可以了,每个居民点平均也就十来户人家。这些小型居民点不必建村委会,不必搞文化中心,更不必修几纵几横的街道,也就是说,这些居民点上的专业农户在离家几公里到几十公里不等的各类城市去满足他们的某些公共需求,而他们的社会保障的收支往来,也通过现代金融网络得以实现。概言之,农民变成了“城外市民”;农村只意味着田野,而不是某种人口部落的领地,所谓农村公共服务不过是城市公共服务的一部分。这个目标实现了,我们的农民的名片上就会写类似这样的话:张好农,圆梦农场主,广州市米香路18号。由这张名片,他不怕收不到邮件,因为这条路上兴许就18户人家,尽管它可能有18公里长。这是我的假想。

  六、城市内部区域的开放性规定

  城市内部区域的足够的开放性,是城市魅力形成的重要条件。城市不应是由一个个“土围子”构成。变化,是城市的重要特征,而促成变化的要素包括人的阶层流动、城乡风景和物资流动,以及人在街道的活动,还有生活场景转换的可能等等。而流动性增加的前提,是足够的开放度。在此,我们不得不对各种“大盘”表示质疑,即便是竭力完善配套的情况下,那也肯定不是真实的城市生活。

  我们不希望中国是一个“围墙社会”。把建筑物,把社区,甚至把村庄用大墙围起来,是中国的“特色”,但这不美好。在伦敦,从唐宁街5号首相府到白金汉宫之间有一片园林地带,大约与北京的中南海+北海公园一般大小。这片地方没有围墙,唐宁街5号也没有围墙。白金汉宫是有围墙的;围墙大概是一种旧时代王权的象征。但白金汉宫的围墙局限在王室建筑的四周,范围并不很大,且有一些金属栏杆,不妨碍游人观赏里边的大体景观。王宫的仪仗队在宫外也有活动,可满足游人的观赏需要。因为王宫的包围和守护并不是戒备森严,所以不时有窃贼或好事之徒溜进王宫的消息见诸报端。对英国王宫的很显自律精神的围墙,英国人似乎很满意,没有听说什么人或什么团体要求拆除这围墙。但我相信,如果唐宁街5号也给自己添加一堵围墙,十有八九不会成功。这里有英国人很微妙的“建筑政治”:那片园林不能圈起来,首相府也不能圈起来,因为那涉及公共利益。但王宫可以圈起来,因为它大体象征了人们对旧时代的回忆。允许王室成员们在围墙里生活,还因为,王室成员们的行为受到英国法律的约束,他们也大体有比较强的自律精神。唐宁街5号拿什么做交换,让英国人同意他们圈起一堵围墙?好像拿不出什么来。

  中国人骨子里喜欢围墙么?似乎也不尽然。古代的围墙与战争防御有关,区别是欧洲人多把墙和墙与建筑主体统一起来,形成城堡,而中国人把墙的功能推到极端,使墙成为“长城”。墙没有观赏价值,除非它变成长城;但城堡如果建造得好就有了观赏性。现代社会的围墙不再具有军事功能,可中国人为什么还喜欢圈墙?这似乎是令人费解的事。仔细想想,也不奇怪。中国的墙有了另一种功能,就是圈占公地。公地不见得都有值得侵占的价值,例如国家所有的沙漠荒原,但如果公地一旦有了创造财富的价值,便受人觊觎。在公地上把墙圈起来,其实是建立一种排他性权利,想把公地变为准私有土地。这种心理放大后,一个社区的人们也会有集体圈墙意识,用大墙把自己围起来。因为普遍圈墙,中国城市的“街区”(block)便很大,于是,城市发生“毛细血管不通”的交通问题,于是就堵车,就有了雾霾,就把一个中国搞到灰蒙蒙的程度。

  如果限制公地的范围,人们反倒不必圈墙。在现代和平时期,人们有足够的技术划定私有土地边界,用圈墙的办法维护产权实在是“负和”行为,于是,大家便不去圈墙。欧美的哪一个大学圈了围墙?但我们的北大、清华却是圈了围墙的;我们的武汉大学干脆在樱花盛开的时节卖起了门票。这样的文明高地尚且如此,其他地方还有不圈围墙的理由么?

  所以,我们要通过土地制度的改革让中国大地尽量少些围墙,多些敞地。大家都在美的创造中展开竞争,并让美变得通透,成为中国人免费欣赏和拥有的共同财富。

  七、城市土地所有权的混合性规定

  合理配置土地产权,有利于降低城市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费用,提高城市公共设施使用的便捷程度。对于城市中心区,一个很重要的关于混合的理念是公共设施和“私家领地”之间的融通。欧美很多城市中心区的衰落是因为私有制,使得中心区的公共服务不能升级和保障,从而影响活力。目前的改良措施,就是重新系统性植入公共设施,例如连续的可穿越所有独立产权物业(包括政府机关和宗教建筑)的人行步道。香港、波士顿都有这方面成功的尝试。这种新的理念及其在实践中的操作,实际上更新了所有权理论,应该使人们对“土地私有制”有不同于过去的看法。

  土地使用合理平等和具有可变的灵活性,可以增加城市魅力。应限制公共部门占据过多土地。公共部门的建筑设施可以向空中发展,尽可能扩大居民建筑用地的比例。无论在城市区域还是郊区,都必须要求占据过大面积的私人宅地向公众开放,否则要将封闭区域计入房产税的计征范围。这方面要修订或制定相关法律。公共部门的庭院除由军队特殊保护的特殊区域之外,其余所有公共部门占据的院落必须向社会开放,不能有封闭独享特权。移民这个话题,在大中城市甚至小城市会越来越热门,人的流动性增加,相应要增加空间功能的可变性,比如一层破墙开店,比如车库里开办公司,比如厂房转变使用功能,这些都是城市产业、文化升级的重要迹象,应做对应性研究而不是板起面孔的规控管理。有学者专门研究深圳的城中村,自发有机生成的社区商业类型是模范城市开发区的三倍以上,高便利性加之低廉的生活成本,成为年轻学子驻足之所。

  (作者党国英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吴文媛系深圳雅克兰德设计有限公司首席规划师)

编辑: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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