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世界遗产30年回顾

2015-06-24 09:01:15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科研与能力建设

  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后,我国在遗产价值研究、提名申报、监测、定期评估、人员培训、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能力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方面,均广泛开展了深度的国际合作,在“走出去,向别人学习”的基础上,正在向“请进来,在学习中创新”进行转变。

  其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要承担世界自然遗产政策研究、学术研究和交流、能力建设等职能,为世界遗产提供技术和研究支撑,并同UNESCO、IUCN、美国NPS等国际组织以及国内有关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讨与交流,完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研究》等一系列课题,提升了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保护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水平。

  作为遗产大国,我国已承办过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第3届世界自然遗产大会和第47届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世界大会,并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举办了一系列相关国际会议。这些活动增进了国际同行对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统理念、方法的认识和理解,并形成了一些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文件,如《苏州宣言》、《峨眉山宣言》等。

  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遗产地保护管理模式极大地丰富了国际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理论和模式,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提供了有益启示。一些世界遗产地如黄山、九寨沟、峨眉山等,其资源价值不仅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认可,在提升景区数字化管理水平等方面也获得国际专家的高度赞赏。

  中国世界遗产发展问题与展望

  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国在世界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也存在机遇。

  一是保护重于开发的意识还没有全面树立。一些遗产地对世界遗产性质认识不足,片面地追求旅游服务设施、游览环境的改善,杀鸡取卵式的思路致使遗产地“超载”开发和超容量接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进行破坏性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保护监管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遗产地管理机构级别设置过低,职能弱化明显甚至缺失;有的将行政管理和门票销售等职能委托企业行使,使世界遗产丧失公益性。

  三是能力建设有待提高。我国世界遗产地自身发展建设仍然参差不齐。一些遗产地在基础设施、管理能力方面不能适应发展要求,人才队伍建设依然滞后,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四是遗产地城市化、商业化、人工化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遗产地领导不尊重世界遗产规律,热衷于修建城市化、商业化的人工景点和人工景观,拿假古董代替真古董,用伪生态代替原生态,使景区失去了原有的特色与风貌。

  我国在世界遗产保护与发展方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随着党中央将生态文明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生态文明制度将有效建立,并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部署,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性目标。与此同时,世界遗产地无疑是正在研究制定的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地位将日益凸显。此外,国家“一带一路”的建设也必将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世界遗产可持续发展仍然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其中,快速城镇化和高速发展的旅游业对遗产保护的威胁最大。对此,国际相关组织对遗产保护有着严格要求,提升《世界遗产公约》的履约能力。此外,世界遗产制度不完善、资金短缺、能力建设薄弱、研究滞后等自身压力以及区内和周边居民、利益相关者、部门间的利益和工作协调等来自内部、外部环境的压力,都对世界遗产保护构成威胁。

  要实现世界遗产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坚持保护优先。遗产地价值的保护是核心,旅游利用不能凌驾于资源保护之上。因此,绝不能以短期的利益代替长期利益,不能以当代人的利益代替世世代代人的长远利益,要充分处理好与周边城镇、乡村的关系,避免遗产地被“蚕食”。

  二是要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立法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法定规划的前置性、执行力和建设管控作用,制定并严格实施游人容量控制制度,落实保护管理经费,坚持世界遗产的公益性,使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能成为少数人的牟利工具。此外,不能将遗产地等同于一般的旅游景区或度假区,要坚持服务与反馈社会并重,充分发挥正能量。

  三是要加强科学研究和能力建设,加强不同区域遗产地本底价值的基础性研究、文化景观研究等,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学术交流,增强国际“话语权”。

  四是要与社区协同发展,建立完善社区利益分享机制,促进社区主动参与,实现社区发展与遗产保护共赢并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编辑: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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