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城市第十七批名单(2014)

2015-07-21 13:46:15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浏览次数:

  国家园林城市(共8个):

  福建省宁德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山东省高密市(县级市)、四川省泸州市、陕西省咸阳市、宁夏灵武市(县级市)、宁夏中卫市

编辑:zhaoa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住建部关于命名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

国家住建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命名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中命名浙江省杭州市等4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河北省辛集市等35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魏县等79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江苏省苏州市甪直镇等19个城镇为国家园林城镇。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详细】

江西率先实现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

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国家森林城市达到7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城市就是园林、森林,出门就能见绿,江西优越生态环境让每个人受益。【详细】

甘肃秦州:栽植苗木60万株冲刺国家园林城市

今年以来,秦州区深入实施“生态美区”战略,以造林绿化、生态美化为抓手,着力在抓好四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改善全区生态环境,夯实宜居、宜业、宜游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生态基础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详细】

住建部关于调整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的通知

根据有关要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不再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考核指标。请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材料初审和现场考查时遵照执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