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出台 欲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到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达24%”“全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9%约700平方公里以内”“已达用水总量指标的镇区将停止审批新增取水”……这是6月29日中山市印发的《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所规定的新要求。近年来,中山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生态环境也得到进一步优化,近日获评“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便是一种肯定。
日前,南方日报记者独家获悉该方案全文,在这份共计23页、11382字的《方案》中,全面系统地勾勒出中山至2030年期间,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三期目标、六大体系和15项重点项目,并提出至2017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目标
后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此次中山出台的《方案》中,宏观层面将该市生态建设的工作目标分解为近期、中期和远期,层层递进,要求不断增加;微观层面则列出20项具体指标,使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每项工作都可对标而行。
《方案》规定,近期目标的时限是2013—2017年,要求基本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使生态文明理念在政府决策、企业生产、市民行为中全面推广,并在2017年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中期目标的时限为2018—2022年,届时中山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完备,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2023至2030年则为第三阶段,远期目标要求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得到巩固,基本建成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生态制度完善的美丽中山。
同时,《方案》还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详细列出20项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指标。其中包括14项约束性指标,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大于16%、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大于70%、城镇污水处理率高于95%等;其他6项则为参考性指标,包括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高于90万元/亩、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大于3.5%等。据《方案》显示,目前已有统计的18项指标中,中山尚有6项未达标。
编辑:zhao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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