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尽快编制完成长三角等城市群规划
国家发改委网站4日发文称,将尽快编制完成长三角、成渝、哈长城市群规划,积极推进省级层面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
这篇名为《“一融双新”工程开启新型城镇化建设新篇章》的文章称,今年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印发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关键领域改革攻坚克难、工作成效初步显现的一年。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汇集全系统力量,重点围绕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深入实施“一融双新”工程。
在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方面,国务院已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拓宽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居住证管理办法》已公开征求意见并将尽快发布。。
在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方面,大力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积极引导高等学校和医疗机构在中小城市布局,去年批准设立的本科学校布局在中小城市的占25%。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设市设区标准。
在新型城市建设方面,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尤其是强化地下设施等薄弱环节建设,开展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试点。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各地围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这一首要任务,也呈现出各具特色的实践探索。
一是降低进城落户门槛,使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22个省份已出台具体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四川、安徽等省份除省会城市外,其他城市已经基本放开落户限制。深圳、成都等特大城市、大城市都明确提出了积分落户制度,深圳市自2010年探索实施全新积分制入户政策以来,户籍人口净增1.9倍。
二是提高福利待遇水平,使农业转移人口“融得入”。苏州市2011年开始开展居住证试点,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可享受子女教育、卫生防疫、公共交通等24项市民待遇。
三是加强农村权益保障,使农业转移人口“退得出”。重庆市农村居民在退出土地前,可以继续享受9项与土地相关的待遇和26项与农民身份相关的待遇,进城落户后退出的宅基地通过复垦形成“地票”,交易后农民可获得85%的净收益。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也在有序推进。“62+2”个试点地区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和探索性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机制。多数地区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部分地区还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积极探索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武汉市建立了市民化成本动态监测制度,四川省泸州市设立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金。
三是建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大连市出资20亿元设立了股权投资引导基金(Ⅱ),专项用于中心镇建设;武汉市设立了城镇化投资基金。一些试点地区还大力推进PPP模式,广州市提出的首批40个合作试点项目总投资达到2200亿元。
四是推进“多规合一”。广州市建立了“三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盘活了128平方公里存量土地资源。
五是深化农村产权改革。浙江省嘉兴市到2014年宅基地发证率达到96.03%;西安市高陵县建立了现代农业资产管理体系和农村产权交易大厅,实现了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全覆盖。
文章称,下一步将一头抓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依托11部委建立健全试点工作联合指导机制,促进试点地区“一融双新”工程率先突破;另一头抓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尽快编制完成长三角、成渝、哈长城市群规划,积极推进省级层面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
编辑: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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