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排结合 海绵城市释放城建民生综合效应

2015-10-14 09:51:16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次数:

  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近日在国新办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将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镇具备吸收和释放雨水功能,弹性地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未来,70%的降雨有望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国家将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这是继国务院常务会议9月29日提出“部署加快雨水蓄排顺畅合理利用的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以来,对应主管部门的积极表态,一并对外释放了我国将提速布局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信号。

  顾名思义,所谓海绵城市,就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显然,海绵城市建设正契合长期以来各界对当前城市应对洪涝灾害,实现城市安全与雨洪资源利用并举的呼吁,其也将带动城市建设与民生保障的正面综合效应集中释放。

  海绵城市建设政策路径明朗

  根据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2015年起,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基础设施规划、施工、竣工等环节都要突出相关要求。增强建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等的雨水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并和地下管廊建设结合起来。此外,此次会议还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与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加强排水、调蓄等设施建设,努力消除因给排水设施不足而一雨就涝、污水横流的“顽疾”,加快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和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

  不难发现,早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就曾被提及的海绵城市建设,正与当前政策集中发力的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形成交集和合力,其建设前景不言而喻。

  为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的建设,2014年11月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其中明确了“海绵城市”的概念、建设路径和基本原则,并进一步细化了地方城市开展“海绵城市”的建设技术方法;2014年12月,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联合下发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2015年1月开展试点城市申报工作;2015年4月确定16个试点城市,同年7月住建部出台考核办法。

  可以说,我国围绕海绵城市建设已经形成了鲜明的政策路径,且试点城市的先行实践更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大规模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及地下管廊建设提供可被借鉴的经验和建设前提。政策路径的明朗,亦对外揭示了国家对海绵城市建设重视程度的非同一般,而其中起支撑和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在于,与国家财力的增长和对城市建设的认识进步关系密切。

  在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原主任、中国城市建设峰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牛凤瑞看来,围绕城市地下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做文章,不仅将给城市发展带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影响,更体现了当前政府城市管理理念和能力的进步。他对本报记者表示,近年来频发的极端天气正给城市现代化建设带来严峻考验,而要经得起这些考验,就需要城市规划及建设者静下心去实施好基础性城市公共设施工程。

  牛凤瑞认为,早前因为财力有限以及认知水平局限,城市排水等公共设施投入一直不足,且相关设计标准也有待提升,这显然无法满足新型城镇化对城市建设的需求。“在公共财力支撑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提升城市基础公共设施水平的关键是要形成‘长远考虑、高标准起步、脚踏实地分步实施’的规划思路。”牛凤瑞强调,杜绝城市内涝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城市规划为城市发展预留出富余量,继而对城市排水等基础公共设施做到“增加投入、合理投入、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水平”。而海绵城市建设,正是对应这些要求而生的。

编辑:zhao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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