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确定 住建部称地方不能拖后腿

2015-11-10 09:36:5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次数:

  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

  确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与此同时,正式确定了推进“时间表”,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对此,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我国城市建设,屋面路面等过度硬化,改变了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70%以上降雨形成径流,导致城市“大雨必涝、雨后即旱”并引发水生态恶化。因此,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问题时提出,要将70%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解决城市“大雨必涝、雨后即旱”问题。

  而对于执行的时间表,陆克华指出,“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目标,但是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

  根据指导意见,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的刚性控制指标,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不得违规超排。要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此外,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需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融资支持。要区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制造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发挥整体效益。

编辑:zhaoa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新时代,新园林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新时代,新园林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今天在广西南宁开幕。两年来,经过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南宁市成功打造了一个独具特色、精彩纷呈的园博园【详细】

襄阳市出台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让雨水自然渗透、就地消纳,城市不再出现内涝。记者昨从襄阳市规划局获悉,《襄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获市政府批复。【详细】

老城新生:武汉“海绵经验”或全球推广

  近日,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的绿色生长项目组来到武汉,计划将武汉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活动作为【详细】

住建部发布10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6日在广西首府南宁举办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