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让城市学会与自然相处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随着生态文明从纳入“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到写入“十三五”规划,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凸显。
伴随着全球特别是我国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热岛效应、城市缺水、“路上行船”等城市病开始盛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应运而生。所谓海绵城市,就是充分发挥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和生态本底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湿地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对雨水具有吸收和释放功能,能够弹性地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
2015年4月,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联合发布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武汉市是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区面积38.5平方公里。10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海绵城市”建设已上升到国家战略。
上周五,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办的“2049城市沙龙”就“海绵城市建设”的话题展开了讨论。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海绵城市研究、设计、建设、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沙龙。
嘉宾观点
武汉市水务局排水处副处长刘青
“海绵城市”不仅是解决水的问题
海绵城市这个概念的提出,不仅仅是水的问题,核心问题是我们整个城市建设、管理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需要我们突破一个瓶颈的问题,所以说集中在水上面问题的解决,是我们国家要求在城镇化发展进程当中,我们要提升我们城市的品质,提高城镇化发展一个跨阶段的任务。
武汉市在“全国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工作”试点城市中也是有代表性的,它“优于水也忧于水”。因此,针对于特大城市,人口稠密、城市硬化度高,水资源精确、水安全隐患多、水污染严重,水生态受损等特点,武汉市确定了建设“海绵城市”的总体思路:坚持一个原则,统筹三个关系,注重四个结合,构建三位一体的设施,实现六项功能。
首先,是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其次,统筹协调城市的生态保护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市政基础设施与水系统之间的关系,以及水系统和绿地系统之间的关系。第三,注重绿色生态设施,灰色基础设施,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的有机结合。第四,构建包括低影响开发(LID)雨水排放系统、传统的雨水管渠的排放系统、超标雨水的径流的排放系统的三位一体的雨水基础设施。最后,实现六个功能,六个字概括就是“渗、滞、蓄、净、用、排”。
“海绵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空间约束和资源约束并举,保护和恢复城市的生态,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
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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