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华端:新加坡宜居城市中心宜居度框架
为了实现三个宜居城市成果,新加坡采用两个系统,建立综合规划发展系统,采取动态城市治理模式。首先来讲解综合规划与发展系统,它是实现高宜居的途径之一。
50年代末,新加坡经历了快速发展且无序的发展。1971年,新加坡制定了概念蓝图,超过20多个部委参与了总蓝图的制定。它是一个战略和长期的规划手段,列出横跨50年的发展蓝图,根据使用目的来确定土地的使用,从而降低了发展控制的压力与考虑重要基础设施的需要。概念规划蓝图每十年修订一次,如果需要的话在中期也会进行修订,这样有助于应对不断改变的情形。
综合规划将将概念总蓝图中的长期战略转化为发展细节,提供了一个管理各个系统和平衡城市发展不同需求的平台,总体规划具有法定效力。综合总体规划考虑超过物理的需要,平衡三个成果——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高质量的生活,同时能满足短期和长期的发展需求。回应动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及其变化。
综合总体规划和发展隐含“原则”,第一个是长算远略,无论什么阶段,都能平衡好三个成果。为了未来的益处,现在做困难的决定;实施目前不紧迫但对未来重要的项目;长期远虑帮助了政府意见预见问题和采取行动。
第二个是为集思广益而争论。破除政府部门间的各自为政的顽疾,所以就有必要建立起跨部门合作的机制。综合不同的考量和目标,创造集体决策的平台,明白需求和权衡不同方面。
第三个就是内置灵活性。未来不可预测,所以没有规划是完美的,因此概念规划会随着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定期修订规划。
第四个,是有效执行。只有能成功实施的计划才是好计划。落实规划不单单是完成项目,还要考虑营运和管理。有效执行需要认真准备,包括深入研究,部门间的谅解和合作。
第五个是系统地创新。因为资源有限,所以给发展带来限制。创新可以突破限制,突破传统,看到新的可能性。要打破传统思维,就要洞察各种可能性,甚至要大胆勇敢的想象。
编辑:zhao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