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科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6-06-28 09:20:13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文科园林(46.13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78号)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科园林"或"发行人")于2015年6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307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9,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2,000万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9,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北京天诚恒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恒立")、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瀚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田守能、毕建航、高育慧、黄振源、彭雪林、孙潜、吴文雯、鄢春梅、黄亮、占吉雨和向盈均承诺:除在文科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作为公司监事且为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的鄢春梅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3.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田守能、孙潜、高育慧、黄振源、鄢春梅和向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鄢春梅通过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进一步承诺:除在文科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编辑:guo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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