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要求,我部已取消注册城市规划师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规〔2003〕47号)。城市规划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承担,我部对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7月5日
编辑:lianqi
相关阅读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新时代,新园林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今天在广西南宁开幕。两年来,经过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南宁市成功打造了一个独具特色、精彩纷呈的园博园【详细】
住建部发布10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6日在广西首府南宁举办了【详细】
住建部等发布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水利(水务)厅、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村工作委员会,上海【详细】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出席第九届世界城市论坛
2018年2月8日,联合国人居署主办的第九届世界城市论坛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隆重召开。在当天上午举行的部长圆桌会议上,20多个国家主管城市发展、住房、基础设施和城市管理的部长级官员出席,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