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6-07-21 09:27:25         来源:住建部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2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采用电子化申报的,除省级主管部门的公函外,其他陈述证明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9日

 

编辑:lianq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新时代,新园林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新时代,新园林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今天在广西南宁开幕。两年来,经过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南宁市成功打造了一个独具特色、精彩纷呈的园博园【详细】

住建部发布10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6日在广西首府南宁举办了【详细】

住建部等发布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水利(水务)厅、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村工作委员会,上海【详细】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出席第九届世界城市论坛

  2018年2月8日,联合国人居署主办的第九届世界城市论坛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隆重召开。在当天上午举行的部长圆桌会议上,20多个国家主管城市发展、住房、基础设施和城市管理的部长级官员出席,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