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城市走向文明的标志
那么,相对私人决定可否涵盖公共群体的历史价值观?这只是一种单面思考。可以说,没有私人也没有公共,不同个体或单位组成不同众体,他们合并从属于公共群体。个体或单位能否代表公共群体,并能代表历史价值观?这是一个现实问题。比如,当一个艺术家在个人工作室做了一个宽18米,高20米,重46吨的雕塑时,没有人会认为艺术家在做公共艺术,但是,如果把这一雕塑放置于浦东世纪大道上并替换一座年久失修的古建筑。人们或将不会认为这是一件与己无关的艺术家私人雕塑作品了。那么,议论就来了,每天都避不开、这么难看,不和谐,古建筑拆了可惜,没有考虑周边环境,区域性不强,城市文化特征没有,用了多少纳税人的钱,决定是如何产生的等问题接踵而来。这里面,显示了艺术家(私人趣味),部门(单位态度),民众议论(公共价值)等共识与制度问题。
虽然,私人、单位与公共群体在目的与结果上有着愿望与现实之差,但是,事物毕竟发生在公共领域并牵涉过去、现在、未来的历史价值观问题。民众的参与、讨论体现了一个国家文明程度与对现有制度的态度——虽然,很多情况是事后发生议论。谈到公共艺术也有学者言,“今天的中国是没有公共艺术的,因为首先没有公共性”。我想,其所指也是针对人的公共性在政治、哲学、社会意识形态作用的程度问题。当然,这些问题首先是制度决定形成这些社会结构的分配。如果一味把这一问题作为任何问题的先决条件,可能我们就无法去有所作为了,也将导致进一步失去个体的公共性。
公共艺术的公共价值何在
今天艺术家的公共性质越来越明显,介入社会发展越来越频繁。当代艺术家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还包含来自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区域规划设计师、城市建筑设计师、景观园艺家、装置艺术家、表演艺术家、灯光艺术家、声音艺术家、色彩艺术家、多媒体影像艺术家或具备综合艺术能力并能够创造产生互动艺术生态群的整体化性质的艺术工作者等等。当一个公共艺术项目落地并出现在我们眼前,其实已经成为了我们无法回避的生活组成部分,然而,背后无法避免多方历史与价值观的碰撞。一个公共艺术项目如何达成共识,完成艺术的公共价值意义?其中涵盖的因素主要来自于艺术家(或团队部门,项目承接方)、单位(私企或公共事业部门,项目发布方)、民众(包括专家与市民代表,评议方)。
公共艺术产生是一座城市走向文明的标志,巴黎的埃菲尔铁塔、纽约的自由女神、罗马的母狼、科隆的教堂、圣彼得堡的彼得大帝、悉尼的歌剧院、哥本哈根的美人鱼,世界各地都对城市公共艺术表达了各自的价值理念与诉求,它们提升了城市的品格,熏染了几代人的性情,并使生活在那里的民众感到自豪,同时,也得到了来自异域民众的敬仰。这些案例不仅体现了一个地域对于公共艺术重视程度,也体现了一个国家具备能够保障多方达成共识的社会制度。
中国城市公共艺术在现有状况下,大多还只是在传统艺术类型里建设。我们可否考虑一下公共艺术的发布与形态能否多样化一些,如一场有意义的社区艺术互动项目,一场有趣的行为艺术表演,一场户外影像灯光艺术秀,一场舞蹈、演唱、朗诵会等等,甚至,可以在虚拟的互联网公共空间产生艺术活动。通常,人们习惯于把公共艺术界定为固定的物体,而不把那些不留痕迹的活动作为公共艺术。我以为两者都是公共艺术形式,并有必要加强不留痕迹的公共艺术活动,减少固定物体的公共艺术项目。
我并不怀疑一个城市公共艺术项目背后的艺术家、单位领导、民众的能力与责任感之类的事,因为,这种怀疑对于前期不够公开的公共艺术项目是没有作用的。我考虑的恐怕不是这些,而是我们是否有权力去做并完成一些耗费巨大人力、物力、空间,并可能持久影响几代人的项目,这也是我前面提到的历史价值观的未来性。因为,我们也是被过去的未来所影响的一代。如果一个公共艺术项目的考虑时间与范围有限又幻想创造历史,我无法不认为是在假“公”济“私”,如此,也不会懂得怎样重视历史,反之,历史也不会在乎之。
编辑:lianqi